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长、执行董事蔡希良,执行董事利明光、刘晖、阮琦,非执行董事王军辉、胡容,独立董事林志权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翟海涛、陈洁、卢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胡锦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胡容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希良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技术业务用房资产配置计划及授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公司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投资田湾基金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交易构成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希良、利明光、王军辉、胡锦、胡容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