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6,083亿元,同比增长5.1%。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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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1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6,083亿元,同比增长5.1%。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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