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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JintianCopper(Group)Co.,Ltd.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1609股票简称:金田股份

目录

一、金田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二、金田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三、金田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4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11

6、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12

7、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48、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16

9、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8

10、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19

11、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0

12、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1

1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22

14、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23

1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4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25

17、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26

1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2819、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9

2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

2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1

附件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 32

附件二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 33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本公司董秘办具体负责股东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签到时在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未经登记的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在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五、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七、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您的手机关机或调为振动。为维护股东大会会场秩序,在股东大会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将股东大会相关图片、录音、录像发布于媒体。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五楼会议室

(五)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六)主持人:董事长楼城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签到;

(二)宣布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和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三)现场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五)宣读会议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8、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9、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7、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19、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八)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出席会议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一)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二: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三: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财务状况分析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计258.02亿元,较上年增长18.19%;负债总计172.29亿元,较上年增长29.08%;净资产总计85.74亿元,较上年增长1.06%。

主要资产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增减率(%)
金额占资产/负债的比例(%)金额占资产/负债的比例(%)
流动资产1,874,581.3072.651,507,702.4069.0624.33
非流动资产705,633.4527.35675,430.4430.944.47
资产总计2,580,214.76100.002,183,132.84100.0018.19
流动负债1,067,746.0961.98724,771.1954.3047.32
非流动负债655,106.4138.02609,950.1545.707.40
负债总计1,722,852.50100.001,334,721.34100.0029.08
净资产总计857,362.25/848,411.49/1.06

2024年末公司资产构成中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处行业的特征为“料重工轻”,铜及稀土等主要原材料单位价值较高,公司生产运营所需的流动资产较多。

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上升主要系借款增加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所致。

二、经营成果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2024年度公司按业务划分的收入、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1,298,983.4311,034,502.9410,110,527.359,876,589.64
其他业务1,117,097.071,088,439.70939,431.04922,252.76
合计12,416,080.5012,122,942.6411,049,958.4010,798,842.39

2、营业毛利公司的毛利主要来源于铜产品,2024年度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90.22%。在铜产品中,铜管、铜线排、电磁线等铜加工产品毛利总额较高,是公司主要的盈利产品。

3、期间费用分析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费用40,074.980.3233,309.170.30
管理费用62,918.780.5161,184.950.55
财务费用69,834.660.5641,935.890.38
研发费用61,205.200.4951,601.690.47
合计234,033.621.88188,031.701.70

2024年度公司期间费用为23.4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88%。其中,销售费用为4.0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32%;管理费用为6.2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51%;财务费用为6.9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56%。由于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费用开支,三项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整体维持在较低水平。2024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6.1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49%,较2023

年度增长0.96亿元,主要系公司为实现产品升级,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2024年度各项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010.19-217,926.56371,936.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444.86-95,802.49-36,642.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315.97281,965.62-173,649.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37.19亿元,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回款及票据付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3.66亿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及支付期货保证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7.36亿元,主要系去年同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四: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7,645,313.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1,485,498,12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31,745,091股,以1,453,753,037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9,912,834.0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59,912,834.07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857,034.73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59,769,868.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7.8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59,912,834.0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61%。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五: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及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六: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部分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金田高导、金田电磁、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金田诚远、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广东新材料、重庆金田、江苏新材、香港铭泰、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越南金田、铭泰国际、日本金田、德国金田、泰国金田、香港金拓、香港金松、泰国金拓、金田供应链、新加坡金拓、香港金创、香港金盛、泰国金松、兴荣铜业、兴荣兆邦、科田磁业、包头磁业、德国磁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48,062.38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高导、金田进出口、金田诚远、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重庆金田、香港铭泰、铭泰国际、日本金田、泰国金田、香港金拓、兴荣兆邦、包头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19,600.31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金田电磁、金田致远、广东新材料、江苏新材、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越南金田、德国金田、香港金松、泰国金拓、金田供应链、新加坡金拓、香港金创、香港金盛、泰国金松、兴荣铜业、科田磁业、德国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8,462.07万元。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

调剂使用。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履约担保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文件、公司及各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决议等文件。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拟通过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七: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较好的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继续以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2025年度拟投入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拟在2025年度继续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解铜、锌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

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境内交易方式: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交易的铜等有色金属以及公司现货业务涉及的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

境外交易方式:因公司开展国际业务,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公司通过欧美等发达地区主要交易所、大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开展境外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政治、信用等风险基本可控。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八: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在任何时间点最高不超过4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可以灵活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种类及交易目的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交易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二)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经营预测,预计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在任何时间点最高不超过4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可以灵活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或业务条线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五)交易对手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董事(非独立董事),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一: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向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每年发放津贴150,000元(税前)。该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二: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公司原则上不发放薪酬和津贴,确有必要发放的,须经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三: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依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四: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依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制订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五: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417,51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85,914,824股变更为1,485,497,314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417,510元,注册资本由1,485,914,824元相应变更为1,485,497,314元。公司根据上述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六: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条件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七: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对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业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业务约定期限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如下:

一、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司范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交易对方: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保理期限:业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业务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6、保理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八: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楼城先生、楼国君先生、郑敦敦先生、余燕女士、翁高峰女士、项燕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二十: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建依女士、于永生先生、刘新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二十一: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聂望友先生、岑丹恩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丁利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出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一: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谭锁奎、吴建依、宋夏云分别对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附件二: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楼城先生: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秘书、总裁助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楼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450,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楼国君先生: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大专学历,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经济师。1993年10月进入宁波金田铜业总公司(公司前身),历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楼国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7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国强先生兄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郑敦敦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上海交大EMBA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车间主任、经理助理、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敦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8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余燕女士: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

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科长、经理助理、经理、总监、助理总裁、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余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翁高峰女士: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综合采购部科长、副经理、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监。

翁高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项燕龙先生: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8年1月至今,历任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TPM专员、生产管理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科技研发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生产技术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项燕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建依女士: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1988年获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晋升为教授。曾任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目前吴建依女士还担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吴建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永生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教授。于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齐齐哈尔师范学院教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曾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于永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新才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资格教授,国家重点项目评审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是“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曾在西北工业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宁波大学任教;历任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系主任、宁波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等职务;曾任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新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聂望友先生: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历任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监事,现任公司监事,同时担任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目前,聂望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岑丹恩女士: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科长、副经理、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监。

截至目前,岑丹恩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丁利武先生: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1993年2月至1995年7月在东海县调料厂任厂长;1995年8月至2003年7月在东海县石湖乡小学任主任兼校长。2003年8月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丁利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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