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43,506.21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244.8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2,5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客户家数: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彬,2009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杰,202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2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晶静,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4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