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1991年5月13日公司经营范围:

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类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

中国太保:偿付能力报告摘要节录(2024年年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偿付能力报告摘要节录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2024年度

公司简介和报告联系人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公司法定代表人:傅帆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6.20亿元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号:000013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1年5月13日
公司经营范围:

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类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

公司报告联系人:黄丹燕
办公室电话:021-33968093
移动电话:13764517031
传真号码:021-58792445
电子信箱:huangdanyan@cpic.com.cn

目 录

一、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 ...... 1

二、集团基本情况 ...... 2

三、主要成员公司经营情况 ...... 4

四、偿付能力报表 ...... 5

五、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 6

六、风险管理能力 ...... 7

七、风险综合评级 ...... 11

一、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

本报告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并对我们的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1.各位董事对本报告的投票情况

董事姓名赞同否决弃权
王他竽
刘晓丹
陈 然
林婷懿
罗婉文
金弘毅
周东辉
赵永刚
姜旭平
黄迪南
傅 帆
谢维青
路巧玲
蔡强
John Robert Dacey
合计15

填表说明:按董事审议意见在相应空格中打“√”。

2.是否有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或对此存在异议?

(是□ 否■)

二、集团基本情况

集团股权结构、股东及其变动情况

1.股权结构及其变动(单位:股)

期初报告期内增减(+,—)期末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1、人民币普通股6,845,041,45571.15-----6,845,041,45571.1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2,775,300,00028.85-----2,775,300,00028.85
4、其他---------
合计9,620,341,455100.00-----9,620,341,455100.00

2.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报告期内增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股份种类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8.82%2,772,616,357+33,250-H股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14.05%1,352,129,014--A股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13.35%1,284,277,846--A股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6.34%609,929,956--A股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87%468,828,104--A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83%272,020,360+35,494,368-A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82%271,089,843--A股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66%160,000,000--A股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95%91,868,387--A股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0.95%90,949,460+1,211,700-A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两者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经本公司询问并经相关股东确认,除此之外,本公司未获知上述股东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注: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的登记股东名册排列,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因联交所并不要求客户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规定,当其持有股份的性质发生变化(包括股份被质押),大股东要向联交所及公司发出通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知悉大股东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发出的上述通知。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三、主要成员公司经营情况

(一)太保寿险

太保寿险盈利能力保持良好态势。2024年,实现规模保费2,610.80亿元,同比增长3.3%;净利润为358.21亿元,同比增长83.4%。

截至2024年末,太保寿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0%,与上年末基本持平,主要受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业务发展、资产配置变化及发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中:

(1)实际资本为3,455.1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33.05亿元,增长10.7%;

(2)最低资本为1,643.1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5.90亿元,增长10.5%。

(二)太保产险

太保产险坚持稳中求进、以稳促进,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2024年,太保产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012.43亿元,同比增长6.8%;净利润为73.76亿元,同比增长12.2%。

截至2024年末,太保产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2%,较上年末提升8个百分点,主要受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及资产配置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中:

(1)实际资本为706.9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9.23亿元,增长14.4%;

(2)最低资本为318.5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9.54亿元,增长10.2%。

(三)太平洋健康险

太平洋健康险业务保持快速增长。2024年,太平洋健康险实现保险服务及健康管理费收入

27.35亿元,同比增长31.6%;净利润0.91亿元,同比增长193.5%。

截至2024年末,太平洋健康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较上年末下降23个百分点,主要受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及资产配置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中:

(1)实际资本为40.4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52亿元,增长15.9%;

(2)最低资本为17.1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64亿元,增长27.0%。

(四)太保资产

截至2024年末,太保资产管理的第三方资产规模为2,941.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0.7%。

(五)长江养老

截至2024年末,长江养老第三方受托管理资产规模4,813.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1%;第三方投资管理资产规模4,064.0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4%。

(六)其他公司

截至2024年末,太保不动产总资产为2.0亿元,净资产为1.61亿元;太保科技总资产为19.94亿元,净资产为7.30亿元。

四、偿付能力报表

保险控股集团偿付能力状况表保险集团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期末数 1期初数 2
实际资本(1)=(2)+(3)+(4)+(5)50,374,51245,693,824
核心一级资本(2)33,786,83229,176,067
核心二级资本(3)2,020,9191,214,761
附属一级资本(4)14,556,25915,298,572
附属二级资本(5)10,5024,424
最低资本(6)=(7)+(21)+(22)19,707,91317,801,725
量化风险最低资本(7)=(8)+(9)+(10)+(11)+(12)+(13)-(20)19,938,94518,012,787
母公司最低资本(8)
保险类成员公司的最低资本(9)19,938,94518,012,787
银行类成员公司的最低资本(10)--
证券类成员公司的最低资本(11)--
信托类成员公司的最低资本(12)--
集团层面可量化的特有风险最低资本(13)=(14)+(15)--
风险传染最低资本(14)--
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15)=(16)+(17)+(18)-(19)--
交易对手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16)--
行业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17)--
客户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18)--
风险分散效应(19)--
风险分散效应的资本要求减少(20)--
控制风险最低资本(21)(231,032)(211,061)
附加资本(22)-
核心偿付能力溢额(23)=(2)+(3)-(6)× 50%25,953,79521,489,965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4)= [(2)+(3)] / (6)× 100%182%171%
综合偿付能力溢额(25)=(1)-(6)30,666,59927,892,098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6)=(1)/(6)× 100%256%257%

注:集团层面的风险分散效应的资本要求减少、附加资本尚待监管另行规定。

五、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报告期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变动分析

截至2024年末,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6%,较上年末下降1pt;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2%,较上年末提升11pt,主要受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业务发展、资产配置变化及子公司发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中:

1)实际资本为5,03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68亿元;核心资本为3,58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42亿元。

2)最低资本为1,97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1亿元。

综上,集团偿付能力保持充足,均高于监管要求。

(二)报告期内风险综合评级变动分析及集团风险状况的讨论分析

监管尚未对保险集团开展风险综合评级。

2024年全年,集团经营情况平稳,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类风险指标保持稳定,风险整体可控,未发生对集团经营情况及偿付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事件。

2025年,国际形势依旧严峻复杂,我国经济运行企稳回升,但仍面临外部环境不确定性的扰动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压力。保险新“国十条”明确强监管、防风险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前置任务,一系列政策举措将持续推动行业正本清源和健康发展。利率中枢低位运行加大资产负债匹配压力,极端气候和自然灾害推升综合成本率,保险资金运用试点、新技术应用等对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面对上述风险趋势,公司将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以风险可控的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审慎应对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一是坚持价值主线,加强风险偏好的核心牵引,持续夯实风险管理体系,保持良好的监管评价。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穿透风险实质,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全力筑牢风险管理防线。三是加强数智能力建设,推进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的数字化和线上化实施,全面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六、风险管理能力

(一)集团偿付能力风险治理

本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风险管理部门统筹、三道防线协同、各司其职、全面覆盖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董事会是所在机构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各自风险管理体系和工作状况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履行风险管理职责。2024年,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相关风险事项和报告。

本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风险管理工作并设置首席风险官,按季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工作和风险状况。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审计工作委员会。

本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各保险及资产管理成员公司均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是经营管理层在风险管理领域各项决策的统筹实施机构,组织、指导、监督各部门执行管理层确定的各项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其他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明确了风险责任人并设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岗位,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工作以及与风险管理部门的沟通。

集团审计中心每年对集团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运行效果以及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实施审计评估,并向集团董事会汇报。

(二)集团风险管理策略与实施

1.风险管理策略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策略,是结合本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和经营特点,在风险管理目标的指导下,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实施规范的风险管理流程,采用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方式和手段,支持与促进本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的实现。

风险管理是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之一。本公司建立了覆盖全集团的风险管理框架,对风险实行一体化管控,统筹构建集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统一风险管理目标,统一风险管理政策,统一核心风险计量工具,统一规划和建设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和监督本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各子公司在维护其独立的风险治理和设定必要防火墙的前提下,遵循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与政策、制度与流程、方法与工具,负责管理其业务板块的各类风险。

2.风险偏好制度及目标

根据公司风险偏好体系管理办法,本公司制定了集团风险偏好体系并每年进行评估和必要的更新。本公司采用“稳健”的风险偏好,审慎管理经营中面临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和各保险子公司保持充足的偿付能力水平,在维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盈利和持续的价值增长,并保持良好的风险管理状况和市场形象,不断升级与三地上市相匹配的风控体系,逐步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风险容忍度包括五个核心维度:保持充足的资本,追求稳定的盈利,实现持续的价值增长,维持适当的流动性,保持良好的风险管理状况和市场形象等。集团确立总体的风险限额,并传导到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性及需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各类风险的风险限额,并应用于日常的经营决策、风险监测和预警中,达到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平衡。

3.风险管理工具

本公司运用包括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预算、资产负债管理、资本规划及压力测试等风险管理工具,管理集团及主要成员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各类风险,明确本集团及成员公司的管理计划及主要流程,并定期监控督导,确保各类风险管理工具的有效落地和应用。

具体包括:一是本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大类风险进行指标监测,逐步实现报表和数据在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间的传递。二是全面预算管理,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导,结合风险偏好,以实现可持续的价值增长为目标,通过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调整、评价等各项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业务规划,为公司实现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保障。各成员公司在集团指导下切实推动全面预算工作落地执行。三是资产负债管理,公司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在风险偏好和其他约束条件下,持续对资产和负债相关管理框架和策略进行制订、执行、监控和完善。四是资本规划,公司建立健全资本管理体系,在遵循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科学评估各类风险及其资本要求需求,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机制,确保集团资本充足,能够有效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并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各相关成员公司的资本规划内容与集团内容相协调。五是压力测试,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压力测试管理模式,由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成员公司密切配合、分工明确、相互协作、高效执行的压力测试管理体系;集团总部根据管理需要,统一压力测试的目标、方法和标准,开展集团整体和集团总部的压力测试工作;相关成员公

司在集团的专项压力测试要求下,具体负责本公司的压力测试工作,提供所需数据及专业意见。

(三)集团特有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1.风险传染

风险传染是指保险集团成员公司的风险通过内部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传染到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使其他成员公司或保险集团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严格管控关联交易行为,强化风险隔离管理机制,将传染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2024年,相关措施安排和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管理方面,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公司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管理因关联交易可能导致的集团内部风险传染,积极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关联交易管理各环节的准确性和数据处理能力,提升全流程系统化管理水平。本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集团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并在管理层设立了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明确相应管理职责。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监管规定持续完善重大内部关联交易限额指标监测,进一步强化关联交易数据标准化报送规范,持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风险隔离管理方面,本公司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规定,搭建风险隔离管理体系,制定风险隔离管理制度,明确法人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业务运营、信息管理、人员管理,以及品牌宣传、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和担保管理等领域风险防火墙管理要求,识别风险传染路径,建立并采取审慎的风险隔离管理机制和措施。2024年,本公司修订印发《风险隔离管理办法》,推动风险隔离相关业务制度更新升级;定期评估风险隔离管理情况,依规完成年度科技外包管理评估报告;推进财务、担保、业务运营等领域的风险隔离自查,进一步提升风险隔离管理质效。

2.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

保险集团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是指集团股权结构、管理结构、运作流程、业务类型等过度复杂和不透明,而导致保险集团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规定,在2024年修订印发《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管理办法》,明确集团在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管理方面的新机制及新要求。2024年本公司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的情况如下:

股权结构方面,本公司为上市保险控股集团,具有清晰的股权结构和管理结构,股权控制层级和管理层级均不存在超限情形。保险成员公司与集团内其他关联公司之间,以及集团

各成员公司之间,均不存在交叉持股和违规认购资本工具的情况。组织职能方面,集团及各子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已建立适配的组织结构,集子公司之间已建立条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集子公司之间组织边界清晰,不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的风险,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3.集中度风险

集中度风险是指成员公司单个风险或风险组合在集团层面聚合后,可能对保险集团造成非预期损失的风险。集中度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方面,本公司董事会对包括集中度风险在内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公司高级管理层承担包括集中度风险在内的风险管理实施责任。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机制,履行集团层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工作,并指导集团内主要成员公司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各主要成员公司配合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工作,并建立本公司层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机制,开展集中度风险管理工作。集中度风险管理策略及执行情况方面,本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制定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从交易对手、投资资产行业、客户、业务等维度,定期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集中度风险,防范集中度风险对集团偿付能力或流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4年,本公司修订印发《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规范各维度集中度风险管理机制。本公司制定并年度更新包含集中度风险限额指标的风险偏好体系,经董事会审批,每半年评估集中度风险状况及管理情况,并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报告。本公司根据经营实际及风险特征,重点关注投资交易对手集中度风险,以及主要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和财务状况。集中度风险状况方面,2024年,本公司集中度风险整体可控,各维度集中度风险指标未发生超限情况,各主要投资交易对手评级稳定。全年未发生对本公司偿付能力或流动性产生实质威胁的重大集中度风险事件。

4.非保险领域风险

本公司非保险领域的产业投资和布局围绕保险主责主业,聚焦健康、养老、科技等领域开展产业布局,加强产业联动,培育新的产品服务融合和供给方式,形成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增强整体竞争力。本公司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规定,审慎管理非保险领域投资活动,持续关注和防范非保险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对保险集团及保险成员公司偿付能力的不利影响。

非保险成员公司投资方面,本公司建立以股权关系和公司治理制度为基础的非保险领域股权投资管理体系。本公司经营层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下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组织协调本

公司成员公司重大股权投资,相关投资符合外部监管机构和集团内部股权管理要求,符合公司在非保险领域的风险偏好与风险限额。非保险领域管理方面,本公司严格遵照监管相关要求,定期进行非保险风险敞口、偿付能力影响等方面评估,并形成专项报告,向董事会报告。集团公司关注非保行业布局与战略匹配情况,及时对非保险领域的发展战略进行评估与调整。本公司在资产、流动性等领域建立风险隔离机制,确保对非保险成员公司的投资不得损害保单持有人利益。2024年,本公司重塑非保领域管理制度体系,发布了《非保险领域管理办法》、《非保险子公司管理办法》及《非保险领域风险管理办法》,通过强化管理机制、制度流程、职责分工、配套工具等多方面举措,全面加强集团整体非保管理力度。

(四)监管评估结果

2022年,监管对我司开展SARMRA现场评估,集团公司得分为81.77分。其中,偿付能力风险治理12.28分,风险管理策略与实施管理12.76分,风险传染管理9.88分,组织结构不透明管理9.6分,集中度风险管理10.06分,非保险领域风险管理9.27分,其他风险管理8.35分,资本管理9.57分。

七、风险综合评级

(一)最近两次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不适用,监管尚未对保险集团开展风险综合评级。

(二)集团已经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