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27,464,028元,按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3,108,939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141,043,827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目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
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分配。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年度,公司受房地产业务影响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增加项目储备等资金用途,以保障公司稳健经营。为长远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谋划经营发展,稳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多措并举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