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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实业: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1.11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及提供非鉴证业务事项
2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3.7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3.211.公司2023年度审计结果及内控评价报告 2.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 3.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4.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4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4.26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5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4.7.22公司2024年中期审阅计划
62024年第六次会议2024.8.281.公司2024年半年度审阅结果报告 2.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
72024年第七次会议2024.10.30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普华永道和罗兵咸永道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 监督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由于公司原聘任的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为本公司服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就聘任中兴华和郑郑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评估新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声誉,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 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顺利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4.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6. 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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