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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人,具体组成人员为:郭春明、朱贺华、高伟,其中郭春明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星宇于2024年12月31日期满离任,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郭春明为独立董事,接替吴星宇相关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包括1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通过议

案23项。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序号届次时间会议主要内容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3/25审议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改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关联方名单的议案》《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听取年报审计情况汇报。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4/29审议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听取2024年一季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5/13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4/8/8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备考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5第五届董事会审2024/8/30审议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关于确认公司关联方名单的议案》。 听取2024年半年度报告审阅情况汇报、2024年半年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6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10/30审议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听取2024年三季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并结合各位委员的专业背景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吴星宇66
朱贺华66
高伟66
郭春明00

注:独立董事吴星宇于2024年12月31日期满离任,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郭春明为独立董事,接替吴星宇相关职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重视年度审计工作,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包括时间表、相关审计方法和工作范围、重点关注领域,会计及监管最新规则。同时,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配合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对审计进展进行监督,与审计机构就重点审计领域和年报相关指标变化情况进行沟通与交流,听取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初审情况的汇报,对审计结果发表同意意见。

(二)审核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相关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因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连续八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了《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关于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长期限,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中标单位。

2024年3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改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审计及审阅服务,并同意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7月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事项进行沟通。2024年8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审阅沟通报告,并对审阅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

(四)审核关联交易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核,认为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关注重大偶发性的关联交易,包括《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并就交易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境内外相关规定,确认了公司关联方名单。

(五)指导内部审计及评估内控有效性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并审阅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措施。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在认真审阅《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的内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六)修订议事规则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有助于审计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

(七)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备考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较强的相关性;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四、总体评价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工作职责,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协调外部审计工作沟通等方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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