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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以国际化视野和专业化能力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附件: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祖六)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德霖)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赫伯特·沃特)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莫里·洪恩)

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关亭)

2025年3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祖六

2024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注重维护客户、员工、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级经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清华大学教授兼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联执主任、北京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兼职教授、高盛集团合伙人及大中华区主席、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长、瑞银集团董事、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理事会联执主席、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董事,以及美国外交关系协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哈佛大学全球顾问委员会、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Mossavar-Rahmani商业与政府研究所、哥伦比亚大学Chazen国际商业研究所成员等。清华大学工程科学硕士、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博士。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胡祖六4/412/137/8-9/10-6/84/5--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未能亲自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和转型发展现状。审议了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相关议案,听取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结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等相关汇报。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4年,本人在认真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基础上,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有序推进董事换届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及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同时,本人就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深化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得到管理层积极回应。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座谈、交流等活动,参加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访谈;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有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工商银行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本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工商银行管理层和其他董事、监事保持联系;内设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积极协助本人参加行内会议、座谈、交流以及培训,并通过数字化平台主动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和支持,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连任董事,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行职责,有序推进董事换届和高管选聘工作,推动本行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发挥专业优势,对本行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本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胡祖六2025年3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德霖

2024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充分发挥本人的国际化视野、监管和同业从业经验,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推进本行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贡献了经验和智慧。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2年9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以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渣打银行亚洲区副主席、香港汇德收购公司主席等职务。现任圆币钱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易信连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香港Web3.0协会创会会长、香港金融

学院高级顾问、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校董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副主席、香港中文大学中大创新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荣誉院士、香港城市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岭南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树仁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银紫荆星章、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金紫荆星章,为香港银行学会资深会士、香港金融学院院士,获亚洲金融科技师学会(IFTA)颁发“金融科技成就大奖”、《亚洲银行家》颁发“领袖终身成就奖”。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陈德霖4/413/138/8-10/107/76/64/4-4/4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财务和业务发展状况。审议了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听取了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等相关汇报,要求外部审计师保证人力及相关资源配置,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审计质量,切实做好本行审计工作。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在各项履职活动中,支持管理层稳妥有序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赴美与美国监管机构直接开展沟通交流,协助董事会不断强化境外机构风险管理,推动本行持续加强合规建设。同时,本人就持续推动本行国际化发展与数字化转型、加强内控制度与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得到本行积极回应。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及调研等活动,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有关情况;与管理层围绕金融科技风险管理、国际结算业务管理、境外机构经营发展战略

情况等开展专题交流;听取总行相关部门汇报本行风险管理、国际化发展战略、中间业务收入等情况;赴本行境内外机构开展了实地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深入了解本行分支机构国际、中收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等相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有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工商银行积极支持和配合本人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有效的提供工商银行经营数据等相关参阅文件,保证了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层沟通的战略专题研讨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落实。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提

名连任董事,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行职责,依托专业经验,切实推动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履行职责,对本行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

水平,切实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本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陈德霖2025年3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赫伯特·沃特

2024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参与就任后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及工作事务,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4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德累斯顿银行管理委员会主席,安联集团控股委员会成员,德意志银行集团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零售、私人和商业银行业务全球主管,德国联邦金融市场稳定机构(FMSA)主席、兼任德国银行处置机构(NRA)主席和欧盟单一处置委员会(SRB)全体会成员,以及葡萄牙投资银行(位于波

尔图)和DEPFA银行(位于都柏林)、德国安顾集团、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德国意昂集团和德国汉莎航空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及公司监事会独立非执行成员。曾担任法兰克福大学法律金融学院和德国柏林爱乐乐团卡拉扬乐队学院咨询委员会主席,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康赛里昂咨询集团和欧洲评级机构(ScopeRatings)咨询委员会成员。现任德国AKBANK监事会独立非执行成员。慕尼黑路德维希·马克西米利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政治学博士。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赫伯特?沃特3/311/117/72/28/8--4/44/4-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持续关注,与本行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审议了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并建议督促外部审计师确保充足的资源和人员投入审计工作。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具体方式包括参加就任后的全部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针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结合监管要求,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时,本人就进一步推进绿色金融、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做好客户服务、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得到本行积极回应。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等活动,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有关情况,并就RAROC指标的应用和科技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听取总行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与管理层围绕金融科技风险管理、国际结算

业务管理、境外机构经营发展战略、中间及表外资产托管业务转型发展情况等开展现场专题交流;赴本行境内外分行和分支机构开展了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本行战略落实相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有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工商银行的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工商银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持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持保障,促进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

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连任董事,选举副董事长,聘任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诚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持续关注本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进行了深入调研,对有关业务领域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本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交流,为进一步提升本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做出更大的贡献。

赫伯特·沃特

2025年3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莫里·洪恩

2024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职尽责、忠实勤勉,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结合本人丰富的国际背景和从业经验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4年8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以及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新西兰澳新银行董事总经理、澳新银行(澳大利亚)全球机构银行业务负责人,中国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新西兰国库部长,还曾任新西兰国家健康委员会董事长,新西兰旅游局董事会成员,新西兰商界圆桌会董事长,澳大利亚独立

研究中心董事会成员以及三边关系委员会成员等。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新西兰)非执行董事长、Marisco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Marisco葡萄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哈佛大学政治经济学与政府专业博士,林肯大学商务硕士及商务学士,获林肯大学Bledisloe奖章、新西兰功绩勋章(CompanionoftheNewZealandOrderofMerit)。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莫里?洪恩2/25/54/4--2/23/32/22/22/2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本行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工作汇报,与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保持积极沟通,认真阅读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报告,积极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出席就任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的方式,积极倾听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4年,本人充分依托专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在会前,对会议议案和材料仔细阅读;在会上,认真听取各方汇报和介绍,积极参加讨论并结合本人专业领域针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督促本行强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协助董事会加强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同时,本人就拓展中间业务收入来源、强化与境外监管沟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得到本行积极回应。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等活动,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有关情况,并就加强零售和小微业务的数据分析能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管理层围绕境外机构

经营发展战略、中间业务转型发展情况等开展专题交流;听取总行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有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工商银行积极协助本人参加行内会议、座谈以及培训,主动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

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有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

董事候选人,提名连任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的提名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做好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工作,协助董事会开展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要求,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利用丰富的国际视野、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对本行经营的稳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好本行和全体股东以及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莫里·洪恩2025年3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关亭

2024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工商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议案充分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4年11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山东省审计厅助理审计师、审计师和高级审计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智审计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研究院研究员。兼任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会计学会

智能会计分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陈关亭1/11/1------1/11/1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就任审计委员会主席后,本人密切关注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听取本行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了解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内审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

见。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出席了就任后召开的股东大会,注重加强与中小股东的充分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行内各类会议的机会,与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并积极发挥本人在审计业务领域的专长,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本人还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有关情况,并围绕AI审计应用、境外机构和表外资产审计、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座谈和培训等活动,听取总行相关部门汇报其业务开展情况,按要求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有关培训。

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针对进一步加强智能化风控、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经营管理、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提升内外部审计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得到本行积极回应。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工商银行董事会、管理层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都给与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本行经营动态等相关信息,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于本人提出的意见和

建议,工商银行能够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回应和落实,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董事会未审议过相关议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之前,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

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有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董事会未审议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董事会未审议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新任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通过加强内审外审监督合力,

推动提升本行经营发展质效,维护了本行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着审慎、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和对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负责的精神,客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发挥自身对审计领域的经验和专长,对本行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本行的经营发展做出更有价值的贡献。

陈关亭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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