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独立董事马耀添先生、赖观荣先生、徐徐女士、郭永清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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