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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北京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现场出席监事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刘德斌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信息所作出的合理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如下:

(1)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上述报告所载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尽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职业道德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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