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人,现场出席董事10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玉成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2027年资本规划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2024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恢复计划(2025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执委会下设职能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董事长杨玉成、董事龚兴峰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