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莹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监事会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同意对辽宁葫芦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
值12,935万元,所计提减值准备全额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业绩公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4、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
认为: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