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63元/股调整为11.61元/股。
表决结果:冯兴亚董事、邓蕾董事作为激励计划的受益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资本增设战略投资全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汽资本有限公司增设战略投资全资基金,基金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州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联盟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州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联盟基金(暂定名),规模为10亿元,双方各出资50%;基金采用双GP(普通合伙人)模式,由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盈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和广州工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基金GP(普通合伙人),各出资100
万元,且由广州盈蓬担任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