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
? 本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982,027,121元。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8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另行公告)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
0.2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末期现金股息0.02元(含税)。公司以总股本10,197,065,900股(截至2025年2月28日),扣除公司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3,511,450股后的股本10,183,554,45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约203,671,089元(含税),加上本年度中期已派发的每股0.03元(含税)的现金股息,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14,126,340.04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2.4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4,126,340.04 | 1,572,967,709.00 | 2,514,962,673.6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3,581,893 | 4,428,903,018 | 8,063,678,78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53,982,027,1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602,056,722.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438,721,230.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602,056,722.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03.68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84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另行公告)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0.2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规划2024-2026》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