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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5年4月27日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经过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由何楠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定价依据充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公司监事、职工监事的职务自行免除或解除。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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