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证券简称:广州港公告编号:2025-010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7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黄波、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5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客观,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85,000万元;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类别增加关联交易额度20,000万元,调整后,2024年关联交易总额度为105,000万元,实际发生80,419万元,占年度预算金额的76.59%,日常关联交易各类别及合计金额均控制在预计额度内,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关联方范围发生调整,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按类别对2025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5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62,000万元,比2024年同口径实际增加20,0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4年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完成比例 |
1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原材料、动力 | 1,000 | 408 | 40.79% |
2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原材料、动力 | 3,500 | 1,302 | 37.20% |
3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25,500 | 21,362 | 83.77% |
4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68,000 | 53,160 | 78.18% |
5 | 关联出租 | 4,000 | 2,908 | 72.71% |
6 | 关联承租 | 3,000 | 1,279 | 42.62% |
合计 | 105,000 | 80,419 | 76.59%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原材料、动力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785.00 | 78.50% | 340.69 | 90.12% | |
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0.50% | - | 0.00% | ||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 50.00 | 5.00% | - | 0.00% |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50.00 | 15.00% | 37.34 | 9.88% | ||
广东龙沙物流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 | 0.00% | ||
小计 | 1,000.00 | 100.00% | 378.02 | 100.00%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原材料、动力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790.00 | 26.33% | 106.26 | 8.17% | |
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0.33% | - | 0.00% | ||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 3.33% | 0.80 | 0.06%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000.00 | 66.67% | 1,180.51 | 90.78% | ||
广东龙沙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 3.33% | 12.82 | 0.99% | ||
小计 | 3,000.00 | 100.00% | 1,300.38 | 100.00%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9,555.00 | 54.60% | 4,994.13 | 51.16% | |
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 505.00 | 2.89% | 3.47 | 0.04% | ||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 800.00 | 4.57% | 615.46 | 6.30% |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5,890.00 | 33.66% | 3,885.58 | 39.80% | ||
广东龙沙物流有限公司 | 750.00 | 4.29% | 258.72 | 2.65% | ||
小计 | 17,500.00 | 100.00% | 9,762.82 | 100.0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 26,745.00 | 83.32% | 22,901.67 | 86.19%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务 | 业 | |||||
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0.02% | - | 0.00% | ||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 350.00 | 1.09% | 89.97 | 0.34% |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4,500.00 | 14.02% | 3,232.52 | 12.16% | ||
广东龙沙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 | 1.56% | 348.28 | 1.31% | ||
小计 | 32,100.00 | 100.00% | 26,572.45 | 100.00% | ||
关联出租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400.00 | 10.26% | 49.59 | 1.82% |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3,500.00 | 89.74% | 2,676.01 | 98.18% | ||
小计 | 3,900.00 | 100.00% | 2,725.60 | 100.00%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承租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2,500.00 | 55.56% | 283.66 | 22.51% |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000.00 | 44.44% | 976.26 | 77.49% | ||
小计 | 4,500.00 | 100.00% | 1,259.92 | 100.00% | ||
合计 | 62,000 | 41,999 |
注:鉴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数量较多,且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公司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
广州港集团成立于2004年2月26日,目前的注册资本为258,398.24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经营范围:进出口货物装卸、仓储、代办中转、代理客运、保税仓及港口有关业务;国内外船舶进出口港引航、进出口港船舶理货;水路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集装箱维修、清洗;销售:汽油、煤油、柴油、液化气、计算机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水电安装;代办货物、集装箱报关、报检手续;房屋维修;港口设备、设施、场地租赁;港口劳务服务;制造、加工、修理港口机械;船舶、汽车修理;旅业;旅游业;饮食(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证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批发和零售贸
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广州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港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港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海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黄沙水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太古仓码头游艇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国资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港国际港航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海港太古仓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港颐康医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港技工学校和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1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注册地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晖路81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仓储、分拆、包装、配送;集装箱和冷藏箱货物的拼装、拆箱。公司持有50%股权,新加坡港务中国私人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长,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6年6月9日,注册资本为192,829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前大道南162号1005-1008单元。主营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装卸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房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出租;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港口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公司持有41%股权,中远码头(南沙)有限公司持有
59%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3.广东龙沙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曾用名为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名称变更,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东龙大道51号。主营业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航道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船舶代理;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船舶补给供应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公司持有35%股权,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该公司董事,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4.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501-532房。主营业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受托从事广州电子口岸平台的建设、运维管理及运营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航运电商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航运信息服务(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航运人才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外贸综合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数据交易服务;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供应链管理;贸易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航运经纪;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
准)。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00%股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持有20.00%股权,广州海关信息中心持有20.00%股权,广州海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0.00%股权。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