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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科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3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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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因工作原因,公司职工监事杨超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4名监事为现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海秀女士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估,华电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相关财务指标符合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已按照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管控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四、《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0人已不在公司任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1,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146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36,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意公司根据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更、取消监事会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6号),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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