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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科工: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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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26证券简称:华电科工公告编号:临2025-022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提供31,950万元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提供6,000万元财务资助,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电”)提供5,500万元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华电(巴彦淖尔)新能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提供3,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同期市场LPR利率下浮46个基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2024年,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分两笔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7,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财务资助余额为2,000万元,将于2025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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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到期。通过信托贷款方式分八笔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24,950万元,其中第一笔为1,050万元,将于2025年7月19日到期;第二笔为3,000万元,将于2025年9月12日到期;第三笔为3,000万元,将于2025年9月12日到期;第四笔为3,000万元,将于2025年9月13日到期;第五笔为2,950万元,将于2025年9月13日到期;第六笔为5,000万元,将于2025年10月30日到期;第七笔为4,000万元,将于2025年11月22日到期;第八笔为2,950万元,将于2025年12月17日到期。目前,曹妃甸重工为维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较大,预计在归还上述到期财务资助后将出现流动资金缺口。考虑到曹妃甸重工在银行贷款难度大、耗时长、成本高等实际情况,为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26,950万元财务资助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为其提供26,95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另外,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曹妃甸重工提供5,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同期市场LPR利率下浮46个基点。

2024年,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重工机械提供财务资助4,000万元,将于2025年6月6日到期。通过信托贷款方式向重工机械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将于2025年10月10日到期。重工机械正处在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且有资本性支出计划。为满足重工机械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6,000万元财务资助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向其提供6,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同期市场LPR利率下浮46个基点。2024年,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信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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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方式分两笔向河南华电提供财务资助5,500万元,其中第一笔1,500万元将于2025年9月13日到期,第二笔4,000万元将于2025年10月29日到期。2025年,河南华电预计在归还上述到期财务资助后将出现流动资金缺口。为缓解河南华电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5,500万元财务资助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同期市场LPR利率下浮46个基点。河南华电的股东郑州金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协调其母公司河南汇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本次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担保。

2024年,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委托贷款余额为1,500万元,将于2025年6月10日到期。随着执行项目规模不断增大,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的流动资金存在缺口。为缓解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资金压力,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1,500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为其提供1,5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另外,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提供1,5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同期市场LPR利率下浮46个基点。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31,95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5,5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巴彦淖尔)新能源高端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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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曹妃甸重工

曹妃甸重工,2009年5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彦辉,注册资本36,2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址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滨海道南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船舶租赁;装卸搬运;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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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主营业务为大型物料输送设备、海上风电设备、海上光伏产品、氢能设备的生产制造。曹妃甸重工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165,213.81万元,净资产44,680.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96%;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7,651.58万元,净利润382.24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162,224.13万元,净资产44,139.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79%;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737.13万元,净利润-599.14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底,公司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6,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9%,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重工机械

重工机械,2004年4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资本22,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科技园区景顺路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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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主营业务为高端钢结构、氢能产品生产制造。重工机械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工机械资产总额129,145.62万元,净资产48,608.05万元,资产负债率62.36%;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6,875.11万元,净利润4,057.8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重工机械资产总额129,291.31万元,净资产49,258.23万元,资产负债率61.90%;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639.27万元,净利润681.43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底,公司向重工机械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河南华电

河南华电,2010年12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永光,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60%,住所及经营地为河南郑州航空港区空港六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主营业务为电站四大管道加工、管件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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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电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南华电资产总额37,675.74万元,净资产11,892.47万元,资产负债率68.43%;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0,805.86万元,净利润1,999.29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河南华电资产总额47,938.15万元,净资产12,565.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79%;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876.33万元,净利润632.30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底,公司向河南华电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河南华电的股东郑州金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2004年4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冬生,注册资本1,160万元,住所及经营地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港六路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1415室,经营范围:耐热材料硬度检测技术服务;办公设备租赁。郑州金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将协调其母公司河南汇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本次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担保。

(四)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

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2023年8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国伟,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东风街党政综合大楼一楼112办公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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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建设工程施工。主营业务为光伏支架产品生产制造。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资产总额22,557.99万元,净资产7,239.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91%;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4,368.62万元,净利润2,165.0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资产总额21,525.81万元,净资产7,427.76万元,资产负债率65.49%;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91.21万元,净利润140.91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底,公司向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5%,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方案

(一)公司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

资助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资助人: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

财务资助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95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财务资助期限:一年

资金使用费率:合同生效时同期市场LPR利率下浮46个基点

(二)公司向重工机械提供财务资助

资助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资助人: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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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助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财务资助期限:一年

资金使用费率:合同生效时同期市场LPR利率下浮46个基点

(三)公司向河南华电提供财务资助

资助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资助人: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

财务资助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财务资助期限:一年

资金使用费率:合同生效时同期市场LPR利率下浮46个基点

(四)公司向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提供财务资助

资助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资助人:华电(巴彦淖尔)新能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

财务资助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财务资助期限:一年

资金使用费率:合同生效时同期市场LPR利率下浮46个基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5%,不会对公司财务或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过程中,将加强财务资助日常管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债务清偿能力变化,积极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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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述子公司自身经营的不断改善,其收入和利润可以用于归还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有效解决其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执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目前,曹妃甸重工、重工机械、河南华电、华电新能源高端装备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6,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没有逾期财务资助情形。

七、其他截至目前,公司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公司将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一)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二)被资助对象或者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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