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 | 2015年重组、2015年 | 尚余80万元在诉讼过程中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 |
估、立信等 | 报、2016年报 | 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权计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伟,2009年7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经商务谈判后确定其收费,预计2025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总费用为889万元人民币,其中预计年度审计费708.74万元、内控审计费108.26万元。
公司2024年度将陕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新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经双方协商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符合独立性原则,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