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目 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一、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 3
二、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 10
三、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 13
四、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9
五、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
六、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2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3
八、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24
九、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4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9:00会议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209室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确定监计票人;
四、宣读议案并请股东及股东代表针对议案发表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1 | 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
2 | 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
3 |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
4 |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 |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 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休会;
七、复会,网络投票结束后,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我国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效果良好。一方面经济总体保持恢复态势,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压力。报告期,受“能耗双控”和“双碳”的政策及国内出现阶段性电力供应不足的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面临着原材料、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巨大、阶段性供应保障不足和物流发运受限等各种严峻挑战。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带领下,全体员工不畏艰难,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各生产经营单元的应变能力和组织的团结协作能力,进一步强化供应链管理,加强对不同市场形势下的经济测算和分析,并适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在经受住了市场严峻考验的同时,公司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借鉴“丹纳赫经营体系”管理理念,以“崇尚进步、追求卓越”为核心价值观,强调“改善、提升、突破、挑战、创新”的赋能式考核体系,引导各级管理人员主动思考、不断进步,进一步激发了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提升了经营意识,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再次突破历史最佳水平。
报告期,受益于产成品价格的上涨和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公司主要业绩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95亿元,同比增长3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77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60.92亿元,同比增长7.16%。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能源化工板块
报告期,内蒙古、宁夏、陕西等地区陆续出台了“能耗双控”政策,西北地区部分企业出现了限产、停产,能源类原材料和高耗能产品出现了阶段性的供应
短缺和价格暴涨,电力供应也出现了阶段性的不足,再加上新冠疫情散点爆发带来的原材料运输受限,公司能源化工板块的生产经营受到了一定冲击。在此背景下,公司克服重重困难,通过集中力量提高采购供应保障能力、统筹调度自备电厂和下游用电装置的检修时间匹配、紧密跟踪市场变化动态调整经营策略等措施,确保了乌海和鄂尔多斯两个循环经济产业链基地的平稳有序运行,未发生重大设备、安全、环保事故,保持了满负荷生产,主要产品产量再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公司生产聚氯乙烯85.57万吨,完成年度计划102.08%,较上年同期增加1.39%;生产烧碱57.02万吨,完成年度计划100.87%,较上年同期增加
0.96%;生产硅铁37.65万吨,完成年度计划101.18%,较上年同期增加5.34%;生产水泥熟料147.45万吨,完成年度计划103.08%,较上年同期增加1.65%。
2、化工物流板块
报告期,化工物流板块逐步克服了宏观环境以及全球疫情的反复变化带来的影响,对外灵活调整全球运营业务策略,抢抓市场机遇,对内聚焦精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优化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推进集成化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实施、合理控制成本,保证了公司化工物流业务的稳定和有序开展。船运业务方面:受益于大型炼化项目投产,对内贸化学品船运业务需求有所上升,带动了运费上涨,但国内港口较为严格的疫情管控措施对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带来了一定挑战。外贸航线在疫情影响逐渐减弱后,运营情况开始恢复平稳并有逐渐向好趋势。报告期,船运业务承运货量同比增长13%。集装罐业务方面:受疫情影响,虽欧美基础化工行业产能下降,国际市场对精细化工行业原材料需求仍较为旺盛,东北亚区域集装罐物流出口业务的单位罐次毛利高于同期水平,海外公司在下半年疫情影响减弱后,业务量、单位罐次毛利水平也开始缓慢恢复。报告期,集装罐物流业务罐次同比下降1%,运营率同比上涨1.7%。
码头储罐业务方面:通过技术改造和流程优化,提高安全管理标准,储罐业务下的长包罐业务有所增加,在降低了市场剧烈波动带来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码头业务吞吐量的增长。报告期,储罐业务周转量同比增长75%,码头业务吞吐量同比增长59%。
3、战略投资项目
报告期,公司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政策的研判,结合国家禁塑、限塑
政策的逐步推行及对可降解塑料需求明显增加的背景,依托以BDO生产为核心的可降解塑料产业在乌海地区具有的成本优势,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为投资主体,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建设年产2×60万吨BDO及年产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207亿元,充分发挥了乌海地区产业优势,耦合了“煤焦化”和“乙炔化工”这两个具有明显区域性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实现了低附加值化工原料向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转化,形成公司新的“石灰石—电石—BDO—可降解塑料”完整产业链条,将为公司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相关的产能整合、生产要素准备、生产装置招标、人员招聘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体系,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职责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务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更好的促进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三会运作
报告期,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次、董事会会议8次、监事会会议5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各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开透明,决策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报告期,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最新监管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各项治理类制度进行梳理,并完成对《君正集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君正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君正集团金融工具管理办法》的修订。
(三)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本着合规、客观、公平和及时的原则,坚持积极、高效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增进投资者与公司间的相互了解。报告期,公司积极维护投资者利益,通
过良好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如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邮箱、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实现了与投资者的多层次、多形式、主动全面的接触,维护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企业、员工与投资者等各方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积极参与公益事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公司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四)信息披露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其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努力提高公司透明度,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公司信息。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君正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开展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并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工作档案,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报告期,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积极做好内部控制相关工作。公司以完善业务流程、制度体系为基础,以构建内部控制管理长效机制为主线,持续探索完善内控工作机制,加强各业务领域制度建设,推进业务流程体系梳理,强化完善内控监督评价,加强信息化管控,逐步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内控建设作为公司的一项长期工程,将常抓不懈,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效开展工作。
三、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坚持内增式成长与外延式发展并重的发展方向,一方面坚定不移地做强做大现有能源化工产业,秉承“日进一寸、精益致远”的企业精神,践行
“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企业文化,通过不懈追求科学高效的运营管理和员工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等途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现有产业链条的综合竞争优势,同时更加重视科学技术的创新和科学管理的应用,坚持技术自主创新,不断提高科学管理能力,以奠定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充分依托现有产业链条积累的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通过战略投资、战略并购进入前景光明的战略新兴产业,真正成为一家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驱动型现代企业集团。
四、2022年经营计划
2022年,董事会制定的营业收入计划为170亿元(公司2022年度的收入计划是在相关基本假设条件下制定的,是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指标,不代表本公司2022年盈利预测。由于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变化,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收入计划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022年,公司将以“否定自我、追求卓越、崇尚进步”的理念为指引,进一步强化企业文化建设和组织能力建设,用共同的价值观凝聚人心、用共同的道德标准约束员工行为、用共同的事业目标激励员工奋发图强,不断激发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把人力资源建设作为企业最重要的工作,一方面为现有产业的革新进步夯实基础,另一方面为今后的战略发展培养储备人才。2022年,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力推进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
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对公司意义重大。2022年,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有序推进。一是要完成相关产能整合和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二是新项目的组织机构运转要有力有序,生产要素准备要有条不紊,生产装置招标要集约高效,人力资源要广纳行业精英,人员培训要注重文化引导与技能提升。
2、安全生产
能源化工板块要持续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重点监控化工工艺要求和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要求,邀请内外部专家或专业安全机构组成专项小组,指导各企业对试点车间/装置为单元开展安全风险分析、定级工作,并根据风险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化工物流板块要以“抓基层、防隐患、严管理、重检查”为安全管理方针,
重点关注设备的安全管理状态和人员的安全行为,通过实施强安全管控的KPI指标标准、持续增强全员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力度、强化安全制度落实等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运营优化和管理提升
一是继续积极推进经营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高效、科学的经营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各项对标活动,不断推动各生产单位、业务部门挖掘增长潜力,继续完善经营管理报告体系,以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核心,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资产和设备管理,继续优化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科学开展设备预防性试验和维护工作,推行技术监督体系的实施,实现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控制资产投资风险,提高资产管控水平。三是加强供应链管理,在“以产定销、产销平衡”的基本经营方针下,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关系,持续优化采、销、运渠道及供应商与客户结构,做好生产与采、销、运环节的信息共享与协同,不断提升公司供应链管理水平。
四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结合“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提升各级人员节能减排意识及能源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各类节能降耗项目,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4、加强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考核水平,促进全员素质提升
通过“两院四中心一学校”培训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学习型组织发展。以多通道晋升体系、全方位任职资格体系、五定岗位知识体系及企业文化宣贯体系为抓手,推动员工技能水平提升与职业晋升发展,力争不断培养出精通工作流程、熟悉工作业务、认同公司文化的优秀员工队伍。
以CARM人才管理模型为基准,盘点激活公司各层级管理干部。通过管培生计划、企业储备库计划、公司储备库计划创建有序的管理人员梯队;通过青英班培训、联合高校开办经理人研修班,不断引领管理干部掌握前沿管理理念;通过卓越绩效考核强调干部的增值管理思想,不断挑战新的目标值;通过考核结果应用完善干部能者上、庸者下的管理体制,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5、内控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核查工作,坚持以合同管理、流程管理、制度管理为主线的内控管理,控制业务风险;不断优化海外业务的内控管理机制,
通过内部自查、制定制度、严格执行的闭环管理,把控授权风险,预防潜在风险漏洞,切实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二是继续推进业财融合,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支持能力;持续优化资金、税务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付效率和税收筹划水平,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依托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业务效率和数据分析能力。三是继续推进君正物流业财融合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工作,通过打造标准化数据和统计口径,清晰展现企业真实运营情况,促使系统与业务不断融合,提升整体运行效率;加强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提升数据对业务的响应和变化速度,增强君正物流系统化风险管控能力。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为核心,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涉及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报告期,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重要会议,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公司运作、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1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公司重要会议,认真听取会议议案,依法监督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公司三会运作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议事项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内控建设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根据监管要求,持续落实内控规范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并使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贯彻实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高度关注,通过核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监管机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保障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公平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就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不存在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及精准、有效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一)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经营会议,重点强调围绕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督工作,依法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情况,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和经营活动规范合法。
(二)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郝银平先生、张剑先生、王体星先生担任,基本情况如下:
郝银平:曾任乌海市氯碱行业协会秘书长,内蒙古电石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乌海市能源协会副秘书长。现任内蒙古华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乌海市华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君正集团独立董事。
张剑:曾任内蒙古赛科星繁育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内蒙古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监事,鄂尔多斯市赛科星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呼伦贝尔市赛优牧业有限公司董事,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董事,定州市赛科星伊人牧业有限公司监事,鄂托克旗赛优牧业有限公司监事,沧州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监事,武强赛优牧业有限公司董事,宁夏赛科星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夏畜牧兴化有限公司监事,达拉特旗赛优牧业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华云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北方联牛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寻甸赛优牧业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赛科星家畜种业与繁育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裕灌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内蒙古乐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内蒙古星连星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施
尔丰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君正集团独立董事。
王体星:曾任北京格局商学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海南东元千好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呼和浩特市东元千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青岛迈纳哲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海南天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大学高级管理人员教育中心主任,海南大学继教院EDP中心主任,中国海洋大学继教院EDP中心主任,山东大学项目管理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内蒙古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君正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我们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客观发表独立意见。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 |
郝银平 | 8 | 8 | 2 | 0 | 0 | 否 | 2 |
张 剑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王体星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本着客观谨慎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会前,我们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会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对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客观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我们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召集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8次,其
中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未有缺席的情况。在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各自在专业上的优势,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日常工作、学习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我们一直注重对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履职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日常工作中,我们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管的交流、参加公司会议、现场考察、查阅公司文件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同时,我们非常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媒体信息以及外部环境或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与我们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传递相关文件和汇报有关经营情况,认真做好相关会议、培训的组织工作,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四)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在公司2020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确保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君正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了解,在董事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
及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所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推荐、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结果合法、有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君正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与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发放依据合法、合规。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业绩预告的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有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目前资金的实际需求制定,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有利于投资者取得合理投资回报,也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等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经对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事项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延期履行或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保障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公平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我们始终关注并督促管理层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工作。我们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管理的要求,整体运行良好,能够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在内控体系下健康、稳定运行。
报告期,公司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在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公正、独立、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原则,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整体情况,公司编制完成了《君正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0日对外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公司借鉴“丹纳赫经营体系”管理理念,以“崇尚进步、追求卓越”为核心价值观,强调“改善、提升、突破、挑战、创新”的赋能式考核体系,引导各级管理人员主动思考、不断进步,进一步激发了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提升了经营意识,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再次突破历史最佳水平。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华审字[2022]006887号”《君正集团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609,190.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65,845.0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29,495.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607.43万元;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06%,基本每股收益0.5376元/股。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9,294,954,484.54 | 14,798,194,688.08 | 30.39 | 9,790,566,85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36,074,324.33 | 4,815,093,586.23 | -5.79 | 2,491,729,469.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77,385,893.02 | 2,738,383,242.72 | 56.20 | 2,402,279,980.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8,754,485.80 | 3,577,130,670.82 | 80.00 | 2,650,808,073.52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658,450,377.07 | 20,752,563,371.08 | 9.18 | 18,924,126,854.32 |
总资产 | 36,091,903,146.97 | 33,680,148,224.09 | 7.16 | 31,547,935,821.40 |
期末总股本 | 8,438,017,390.00 | 8,438,017,390.00 | - | 8,438,017,390.0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76 | 0.5706 | -5.78 | 0.29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76 | 0.5706 | -5.78 | 0.29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 0.5069 | 0.3245 | 56.21 | 0.28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06 | 24.56 | 减少3.50个百分点 | 14.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19.86 | 13.96 | 增加5.90个百分点 | 13.62 |
三、偿债能力
项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变动幅度 |
资产负债率(%) | 35.86 | 37.04 | 降低1.18个百分比 |
流动比率(倍) | 1.28 | 1.10 | 0.18 |
速动比率(倍) | 1.18 | 1.05 | 0.13 |
说明: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仍处于行业较好水平,公司经营现金流稳定,相关债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充足,整体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偿债风险。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从公司目前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考虑,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2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8,017,39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6,958,817.18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4%。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2-009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着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业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10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预计2022年度担保需求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73亿元(含173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办理担保业务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预计2022年度担保需求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73亿元(含173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9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94亿元。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及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已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及公司在2022年度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高载能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海生
注册资本:843,801.739万元人民币与公司关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母公司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商业贸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学品);再生水销售;污水处理劳务(不含劳务派遣);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60,535.21万元,净资产为1,623,187.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8,316.44万元,负债总额为137,348.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0%;2021年营业收入为142,020.27万元,净利润为431,424.91万元。
(二)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哲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水泥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出口代理;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铁合金冶炼;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10,983.35万元,净资产为965,450.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4,238.40万元,负债总额为145,532.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10%;2021年营业收入为522,476.38万元,净利润为439,928.00万元。
(三)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崔增平
注册资本:422,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盐酸、液氯、次氯酸钠、硅酸盐水泥熟料制造、销售;白灰、微硅粉制造、销售;电石渣烘干及销售;食品添加剂氢氧
化钠、硅铁制造、销售;通用零部件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修理;进出口贸易;电力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水销售;污水处理劳务。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06,841.70万元,净资产为865,786.1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85,392.05万元,负债总额为541,055.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46%;2021年营业收入为724,444.31万元,净利润为214,028.87万元。
(四)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5层01单元法定代表人:黄辉注册资本:204,797万元人民币与公司关系: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物流、仓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设备租赁,燃气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4,701.92万元,净资产为231,066.0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9,289.49万元,负债总额为233,635.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28%;2021年营业收入为13,491.20万元,净利润为23.31万元。
(五)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开发区板桥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王洪彦注册资本:18,935.51万元人民币与公司的关系: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持股51%;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成品油、化工产品的仓储、装卸服务(按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
费、报验及运输咨询业务;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149.84万元,净资产为8,198.5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764.25万元,负债总额为37,951.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23%;2021年营业收入为8,643.26万元,净利润为-991.18万元。
(六)Dorval SC Singapore PTE. LTD.
注册地点:8 ROBINSON ROAD, #14-00, ASO BUILDING, SINGAPORE(048544)董事长:TOMO YANAGI注册资本:5万美元与公司的关系:Dorval SC Singapore PTE. LTD.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物流下属子公司SC International FZE持股51%;New Ambitions PTE. LTD.持股49%)
经营范围:船舶管理及运营服务,船舶租赁及其他线管服务,海运服务,船运代理及经纪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631.39万美元,净资产为5,866.08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48.25万美元,负债总额为7,765.31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56.97%;2021年营业收入为7,823.65万美元,净利润为
969.36万美元。
(七)Dorval SC Tanker INC.
注册地点:14-1,1-Chome Botan, Koto-ku, Tokyo 135-0046
董事长:TOMO YANAGI
注册资本:2,000万日元
与公司的关系:Dorval SC Tanker INC.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物流下属子公司SC International FZE持股51%;TOMOYANAGI持股49%)
经营范围:船舶货物运输,船运业务代理,船舶管理,不动产经纪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409.38万美元,净资产为1,465.53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63.95万美元,负债总额为2,943.84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6.76%;2021年营业收入为1,790.87万美元,净利润为213.10万美元。
(八)上海君正思多而特船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422室法定代表人:司良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与公司的关系:上海君正思多而特船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物流下属子公司上海君正船务有限公司持股51%;思多而特液货船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4,966.77万元,净资产为51,147.7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818.98万元,负债总额为3,818.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5%;2021年营业收入为28,764.54万元,净利润为3,849.08万元。
(九)JZ LOGISTICS HOLDING (OVERSEAS) CO., LIMITED
注册地点:香港上环德辅道中288号易通商业大厦3楼A室
董事:关霞、张杰、黄辉
注册资本:9,530万美元
与公司的关系:JZ LOGISTICS HOLDING (OVERSEAS) CO., LIMITE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8,095.51万美元,净资产为11,183.28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6,912.24万美元,负债总额为46,912.24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80.75%;2021年营业收入为0万美元,净利润为-337.81万美元。
(十)ALBATROSS TANK LEASING CO., LIMITED
注册地点:香港湾仔港湾道23号鹰君中心903单元
董事:张杰、范宇、徐婕
注册资本:1万港币
与公司的关系:ALBATROSS TANK LEASING CO., LIMITE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物流服务、集装罐租赁及管理服务。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386.57万美元,净资产为2,354.72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573.01万美元,负债总额为5,031.86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8.12%;2021年营业收入为1,954.24万美元,净利润为638.45万美元。
(十一)SC ISOTANK CO., LTD.
注册地点:Trust Company Complex, Ajeltake Road, Ajeltake Island, Majuro,Republic of Marshall Islands
董事:张杰、Michael de Rijk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与公司的关系:SC ISOTANK CO., LT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物流服务、集装罐租赁及管理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3,118.02万美元,净资产为1,511.57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1,606.45万美元,负债总额为41,606.45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6.49%;2021年营业收入为951.37万美元,净利润为540.03万美元。
(十二)JZ TANK CONTAINER FZE
注册地点:No. TPOFCB0221A, Jebel Ali Free Zone Authority, United ArabEmirates
董事:Michael de Rijk、张杰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与公司的关系:JZ TANK CONTAINER FZE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国际货运运输代理,自有设备及储运容器租赁等。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9,195.72万美元,净资产为9,811.38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9,384.34万美元,负债总额为59,384.34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85.82%;2021年营业收入为2,834.16万美元,净利润为1,724.56万美元。
(十三)NEWPORT EUROPE B.V.
注册地点:Middenweg 6, 4782 PM in Moerdijk, Netherlands董事:Michael de Rijk、Robert van Mourik注册资本:5万欧元与公司的关系:NEWPORT EUROPE B.V.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集装罐陆运及近洋、远洋运输。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167.82万美元,净资产为781.56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386.26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2,386.26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4.07%;2021年营业收入为21,060.93万美元,净利润为-738.11万美元。
(十四)SC INTERNATIONAL FZE
注册地点:No. 3854, Jebel Ali Free Zone Authority, United Arab Emirates董事:张孝义注册资本:7,850万美元与公司的关系:SC INTERNATIONAL FZE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成品油船及化学品船运输。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6,317.36万美元,净资产为2,221.64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4,095.72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04,095.72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7.91%;2021年营业收入为10.19万美元,净利润为-186.53万美元。
(十五)SC SHIPPING SINGAPORE PTE. LTD
注册地点:#22-04/05, 6 Temasek Boulevard, Suntec Tower Four, Singapore董事:黄辉、张杰、司良、王京禹注册资本:150万新加坡元与公司的关系:SC SHIPPING SINGAPORE PTE. LTD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船舶租赁及运营、海运服务;船舶运营与管理、船舶中介服务。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233.76万美元,净资产为-2,282.51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014.90万美元,负债总额为48,516.27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104.94%;2021年营业收入为16,950.10万美元,净利润为
793.57万美元。
(十六)上海君正船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6层01单元法定代表人:司良注册资本:177,900万元人民币与公司的关系:上海君正船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船舶租赁,船舶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19,769.29万元,净资产为214,559.1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4,272.82万元,负债总额为105,210.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90%;2021年营业收入为50,249.90万元,净利润为374.48万元。
(十七)SC Petrochem PTE. LTD及下属单船公司
注册地点:#22-04/05, 6 Temasek Boulevard, Suntec Tower Four, Singapore董事:杜江涛、黄辉、张杰、刘佳、王京禹注册资本:10万新加坡元与公司的关系:SC Petrochem PTE. LTD及下属单船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管理咨询服务等。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7.17万美元,净资产为-8.65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5.82万美元,负债总额为55.82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118.33%;2021年营业收入为0万美元,净利润为3.26万美元。
(十八)上海思尔博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5层02单元法定代表人:关霞注册资本:50,700万元人民币与公司的关系:上海思尔博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A),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类:非易燃无毒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六类:毒性物质,第八类:腐蚀性物资(强腐蚀性)、腐蚀性物质(弱腐蚀性),除剧毒品】(凭许可证),国际货运运输
代理,货运代理,从事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凭资质),自有设备的租赁,储运容器的租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4,483.74万元,净资产为51,919.3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014.42万元,负债总额为22,564.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29%;2021年营业收入为34,751.06万元,净利润为631.60万元。
(十九)上海优保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1058B室
法定代表人:关霞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的关系:上海优保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运代理、自有设备的租赁,储运容器的租赁;从事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7,544.11万元,净资产为29,094.1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8,438.26万元,负债总额为68,449.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17%;2021年营业收入为97,995.16万元,净利润为9,661.3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担保方式:质押、抵押、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函等;
(二) 担保类型:融资类和履约、保函类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三)担保期限:根据每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6.81亿元(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数量,为本、外币合计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0.66%,无逾期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2-011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参股公司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港务”)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物流”)拟向石化港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参股公司石化港务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物流和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石化港务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石化港务提供财务资助合计1.4亿元,其中君正物流持有石化港务49%股份,拟提供财务资助6,860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4.35%,按年付息,到期后一次还本。
公司副总经理吴贵荣先生在石化港务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2年4月29日,过去12个月公司向石化港务累计提供财务资助2次,累计金额为3,43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15%。除石化港务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向其他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副总经理吴贵荣先生在石化港务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石化港务为公司关联参股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石化港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张永波注册资本:18,800万元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日股东持股情况: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货物装卸、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2、石化港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石化港务主营业务为港口货物装卸、仓储、船舶港口服务、普通货运等,拥有2个5万吨级码头,适用于各类化学品船舶及最大5万吨级化学品船舶的停靠和全时作业,码头拥有高标准的港口硬件配置和航道条件。石化港务在2017年正式投入运营后,安全生产和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已居国内化工品码头前列。伴随着连云港成为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石化港务的经营情况显著改善,最近3年吞吐量和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3、石化港务与公司之间的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说明
(1)人员方面
公司副总经理吴贵荣先生在石化港务担任董事职务,石化港务的总经理及财务副经理由君正物流委派。
(2)业务方面
君正物流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仓储公司”,君正物流持股51%,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仓储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成品油及液体化工产品的仓储、装卸服务。
石化港务与仓储公司都位于连云港码头且相邻,相关业务主要涉及石化港务
为仓储公司库区提供码头装卸服务,以及仓储公司为石化港务提供污水处理等服务,上述服务的收费标准均参照双方对第三方收费标准执行。2021年度公司与石化港务发生的主要业务有:接受劳务2,759.67万元,提供劳务616.82万元,向其出租房屋收取租赁费51.9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石化港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430.00万元。
除上述情形外,石化港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石化港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资产总额 | 31,156.20 |
净资产 | 14,830.56 |
营业收入 | 4,354.09 |
净利润 | 413.97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别:提供财务资助
(二)资金使用主体:关联参股公司石化港务
(三)财务资助金额:6,860万元
(四)财务资助期限:三年,自实际划款日起算
(五)借款利率及资助方式:本次财务资助以现金方式提供,年利率为4.35%(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
(六)还款付息方式:借款利息自借款本金实际划款日起计算,按年付息;借款本金至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关联参股公司石化港务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其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化港务的资产负债率为52.40%,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为了保证上述借款能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
并督促石化港务按时付息及偿还借款本金。
本次借款年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4月29日,过去12个月公司向石化港务累计提供财务资助2次,累计金额为3,430万元(不含本次);2022年年初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未向石化港务提供财务资助。
六、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可控。公司将密切关注石化港务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保持和有关部门沟通,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20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