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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君正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外担保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1、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且担保事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法律程序;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12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1.68%,均系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三、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郝银平 张剑 王体星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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