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奥森”)终止以出售资产及现金认购的方式认购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的事前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主要标的资产所在地为法国。受全球COVID-19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安排的影响,中介机构开展标的公司审计、估值等尽职调查工作受限,导致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时间有所延长。为保证相关数据的时效性,交易各方已对标的公司的审计、估值基准日进行了多次沟通及相应调整。但鉴于疫情仍在延续且其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方案时间长、不确定性较大,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拟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终止本次交易是交易双方基于当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并经协商之后作出的决定。
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郝银平 张剑 王体星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