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10 | - | 2021/6/11 | 2021/6/11 |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10 | - | 2021/6/11 | 2021/6/11 |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现金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其现金红利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7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30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