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目 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一、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3
二、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12
三、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 15
四、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1
五、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2
六、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4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5
八、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26
九、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的议案 ...... 31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14:00会议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101室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确定监计票人;
四、宣读议案并请股东针对议案发表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1 |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2 |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3 |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
4 |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 |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 |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 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的议案 |
议案一: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持续,使得全球经济活动收缩,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此背景下,各国的央行和政府采取紧急行动,再度出台了超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大规模的财政刺激措施。中国是全球经济体中控制疫情成效最显著的国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1-4季度GDP同比增速分别为-6.8%、3.2%、
4.9%和6.5%,全年GDP累计同比增长2.3%,成为2020年唯一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报告期,能源化工板块继续坚持“以产定销”的生产经营原则和“市场定价”的销售策略,保持低库存运行。在日常运营中不断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持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成本竞争力;化工物流板块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继续对现有业务模式进行整合与优化,强化平台建设和全球网络搭建,不断提升综合竞争优势。
现将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368,014.82万元,同比增长6.7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9,819.47万元,同比增长51.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1,509.36万元,同比增长93.24%。
(一)能源化工板块
报告期,公司克服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和外部市场环境错综复杂变化的影响,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积极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在乌海和鄂尔多斯的两个循环经济产业链基地持续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未发生重大设备、安全、环保事故,同时生产经营平稳有序,部分产品年产量再创历史新高。主要产品销售顺畅、回款良好,库存保持在合理区间,基本实现产销平衡。
报告期,公司生产聚氯乙烯84.40万吨,完成年度计划101.9%;生产烧碱
56.48万吨,完成年度计划100.8%;生产硅铁35.74万吨,完成年度计划97.4%;生产水泥熟料145.06万吨,完成年度计划102.5%。
(二)化工物流板块
报告期,君正物流实现了收购后的平稳过渡,各项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君正物流以“跑赢市场、加速变革”为主要目标,在夯实主业的同时加快公司管理提升的步伐,重点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经营意识,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动能。船运业务方面:油价的恢复带动了全球贸易的整体复苏,尤其是大宗化工品市场表现较为明显,君正物流以此为契机,拓展营销,精益营运,有效提高船运业务的经营质量,取得良好经营成效。
集装罐业务方面: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国家“封国、封城”,导致服务于精细化工行业的集装罐物流业务受到一定冲击,同比有所下滑。
码头储罐业务方面: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液态化学品周转速度变慢,储存需求明显上升,君正物流码头储罐业务量大幅增长,超出历史最好水平。
(三)2020年度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能源化工板块:
(1)安全管理
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持续推进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并通过外部资源对关键要素进行指导,培养内部审核人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风险管理工作,利用科学的管理工具和方法识别并控制重大风险;强化班组安全建设,以“五懂、五能、五会”为推手,促进班组基础建设和班组自主建设工作。
(2)设备管理
持续推进检修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及细化设备检修规程,实现了设备检修的前、中、后全流程管理;制定技术监督指导手册,完善了技术监督工作和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进一步挖掘EAM设备管理系统的功能并深化应用,完善了各管理模块的管理报表及KPI指标;推动和严格执行计划检修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延长设备运行周期,减少非停,提高了生产效率,为安全稳定生产创造良好的基础。
(3)学习型组织建设
继续依托君正大学“两院三中心一学校”,优化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管理学院以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的专业知识普及为主,同时开设了“青英人才班”,促进管理人员及储备人才管理能力及素养的提升。技术学院以化工、电力、冶炼及通用系的专业知识为主,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岗位技能、技术序列、管理序列的评定工作,完善了评定细则和薪酬调整方案,做到员工的实际技能、业绩与薪酬、等级相符,提高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学习意愿。
(4)信息化建设
以SAP ERP系统为核心,开发了部分可视化管理报表,服务于各成本单元的分析管控,提高经营分析效率;分析现状并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标准(保护三级)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升级改造方案,持续提升信息化安全水平。
(5)内控建设
对公司的业务和制度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逐步推进了授权体系的规范运作,并完善了相关业务流程和制度,逐步打造由上至下、逐级授权、流程清晰、权责明确的内控管理体系。
2、化工物流板块:
(1)加强安全管理
君正物流以高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要求强化安全管理,在过去的安全标准体系下引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到组织和个人,要求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报告期,君正物流各业务板块各项安全指标均为过去十年来最好水平。
(2)资产清查
君正物流启动了全面的资产清查工作,主要目的为评估、了解君正物流的船舶、集装罐、码头储罐等资产的质量和盈利能力,并基于此来分析和熟悉各业务板块的业务运作模式,以便管理层能更有效的确定未来对君正物流的发展方向和资产投入目标,该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为君正物流未来3-5年的中期战略规划明确了方向。
(3)经营管理
君正物流对目前经营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再造和调整,包括管理报表体系、经营分析模式,让全体人员能真正从小处着手,改变过去的经营思路和分析维度,树立以效率为先的经营理念,不断优化成本结构,以小进步推动大革新,为君正物流精益管理的推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深化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和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且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及程序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三会运作
报告期,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5次、董事会会议10次、监事会会议10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会议程序公开透明,决策公平公正,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报告期,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君正集团公司章程》《君正集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君正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三)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本着合规、客观、公平和及时的原则,坚持积极、高效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增进投资者与公司间的相互了解。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维护,指定以董事会秘书为核心的信息披露团队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对待股东和投资者来访、咨询工作。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积极参与公益事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公司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四)信息披露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君正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开展内幕信息及未公开信息管理工作,并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工作档案,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情况。
(六)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大内控工作力度,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需要,以完善业务流程、制度体系为基础,以构建内部控制管理长效机制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逐步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将内控建设列为一项长期工程,常抓不懈,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工作。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相关措施和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氯碱化工行业
据中国氯碱网最新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PVC生产企业70家,总产能2,664万吨(其中包含聚氯乙烯糊状树脂127万吨),平均PVC生产规模约为38万吨/年,较上年继续提高4万吨。年内新增加产能201万吨,退出规模为55万吨,PVC产能排名前十位企业进入规模提升为65万吨/年,大部分集中在西北的新疆和内蒙古以及华北地区。
2020年中国PVC区域集中度和一体化程度较高,企业规模优势及成本优势明显。2020年中国PVC产能区域分布变化不大,产能排名前五位的依然是内蒙古、新疆、山东、青海、陕西,这五个地区总产能1,591万吨,占中国总产能的
59.72%。内蒙古及新疆地区仍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两地产能915.5万吨,占总产能的34.36%,并且这些地区龙头企业较多。以内蒙古及新疆为代表的西北地区既是PVC的主产区也是原料电石的主产区,多数企业都配套原料电石厂,成本优势明显。PVC一体化装置成本优势明显,开工不会受电石行情变动的制约,供应量较为稳定,所以项目竞争力相对较强。PVC产品属于大宗化工基础原料,产品质量和性能差异较小,产品的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生产成本的高低。近年来PVC产业随着成本因素的驱动和产业政策的指引逐步实现向西北地区转移,西北地区依托丰富的资源能源优势成为业内公认电石法PVC的低成本地区,在中国PVC产业格局中具有一定的领先地位。当前,西部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建设大型化、一体化“煤电盐化”项目,逐渐形成几个大型氯碱产业集群,在我国氯碱行业整体布局中重要地位日益突出。
分析认为,未来具有强大竞争实力的氯碱企业会继续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改革重组,促进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优势企业在资本市场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实现产业链的延伸以及区位间的互补,企业兼并重组的市场化运作仍会继续,未来我国PVC行业的集中度仍会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2、化工物流行业
全球化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了化工企业规模超大型化、装置集中化的发展趋势,伴随全球经济贸易形势变化,新兴市场和区域市场将引领下一轮行业增长,未来市场竞争主体或将呈现出全球化与区域化并存的趋势。而大炼化的快速发展,将明显驱动化工物流行业,尤其是化学品船运业务的进一步需求增加,预计盈利水平将稳步提升。同时精细化工品行业以及罐箱运输标准的逐步提高,为集装罐物流运输需求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并且大炼化以及船舶大型化发展的趋势下,具有强大吞吐能力的港口和充沛的仓储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面对新冠疫情及国内外风险挑战复杂局面,我国经济社会依然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石化行业产量整体呈波动式增长趋势,物流业市场与需求总体稳中向好,这些因素都为化工物流行业打造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保障。2021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要求,即将“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作为“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任务之一。这是新形势下推动各产业改革创新再突破的重要之举,落实到各领域中,对石化产业、化工物流
产业都将提出更加符合发展新阶段的迫切要求。
整体来看,目前国际与国内市场的需求都较为强劲,这将在未来几年推动化学品运输市场的持续复苏和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坚持内增式成长与外延式发展并重的发展方向,一方面坚定不移地做强做大现有能源化工产业,秉承“日进一寸、精益致远”的企业精神,践行“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企业文化,通过不懈追求科学高效的运营管理和员工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等途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现有产业链条的综合竞争优势,同时更加重视科学技术的创新和科学管理的应用,坚持技术自主创新,不断提高科学管理能力,以奠定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充分依托现有产业链条积累的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通过战略投资、战略并购进入前景光明的战略新兴产业,真正成为一家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驱动型现代企业集团。
四、2021年度经营计划
2021年,董事会制定的营业收入计划为150亿元(公司2021年度的收入计划是在相关基本假设条件下制定的,是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指标,不代表本公司2021年盈利预测。由于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变化,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收入计划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021年公司将以“共启愿景,挑战现状、追求卓越”为目标,通过优化管理、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进一步挖潜增效,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一)能源化工板块
1、安全生产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推进设备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技术监督规范执行及EAM信息化系统的深度应用,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质量管理
原材料采购方面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入厂原材料质量前置管理工作,保障购进原材料的质量合格且稳定,利于改善生产运行指标;产成品质量控制方面要紧密结合客户需求,分类控制,合理调整质量指标,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
需求,同时把好生产控制环节,保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为客户使用提供最大的便利,以此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人力资源管理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依托内部管理学院、技术学院和企业培训中心,紧密结合管理和生产实践,分层次开展有效的培训学习,提升各级员工素质与综合能力;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围绕效率提升和降本增效,搭建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评价体系,激励各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控制成本费用,挖潜增效,提升公司总体效益。
4、供应链管理
销售方面及时把握市场动态与客户需求,优化市场布局,做好客户管理,提高市场响应速度,提升产品在优势区域的竞争力;采购方面紧密跟踪原材料供应市场变化,加强行业对标,结合内部质量指标需求,积极拓展上游供货渠道,在稳定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采购结构,降低采购成本;物流方面积极探索网络货运平台,拓展供应商寻源与询比价渠道,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5、财务管理
依托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公司层面数据分析体系、各层级经营分析与管理报表,以此提升经营分析质量,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优化费用、资金、税务管理体系,提高运营效率与管控水平;强化财务与业务的有效衔接与支持配合,推进业财融合,挖掘财务管理价值。
6、内控建设
推进以合同管理为主线的内控管理与评价机制,控制业务风险;持续推进公司制度、流程体系建设,建立动态的制度、流程运行维护机制,提升流程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控制授权体系风险。
7、节能减排
公司将持续推动技术研发与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工作,加大节能减排新技术的应用力度,提高资源与能源综合利用水平,节约能源消费并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社会效益。
(二)化工物流板块
1、安全管理
始终坚持安全标准高于行业和国家标准,重点关注设备的安全管理状态和人
员的安全行为,执行强安全管控的KPI指标标准,加强全员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资产管理
统一君正物流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投资、运营、过程管理、报废、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工作,提升资产投资决策科学性,加强资产管理及运营的风险管控。
3、信息化建设
全面梳理问题和不足,推进信息化体系架构整体规划设计和实施,推进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提升系统风险管控能力,优化系统流程,提升操作效率。
4、经营管理体系建立
完善单航次、单罐次跟踪分析机制,从更细的颗粒度真实有效反应业务实际情况,分析差异并及时纠偏,建立以效率为驱动的业务管理机制,推动业务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为未来的发展建立长期有效的分析和决策支持机制。
5、人力资源
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和管理权限,明确岗位晋升通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管理体系,搭建一支高效、专业的高素质人力资源管理队伍,打造学习型组织,提升专业化能力,提高对各业务部门的支持力度,实现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效能的优化。
6、内控建设
完善君正物流在新的组织架构下的授权受控体系,结合业务情况,完善内控管理的组织保障和流程体系保障,建立切实高效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方法,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风险合规管控,树立全员风险意识,打造管理全覆盖、监督无空白的内控体系。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并列席了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公司重要会议,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监督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通过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对公司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三会运作规范,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尽职勤责,忠诚勤勉,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各期的定期报告,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并对公司每半年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控建设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在内控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上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并及时分析和改进发现的缺陷和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君正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高度关注,通过核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并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就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君正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开展内幕信息及未公开信息管理工作,并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工作档案,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不存在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1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一)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经营会议,重点强调围绕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
(三)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使广大投资者享有平等的知情权,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维护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良好形象。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2020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郝银平先生、张剑先生、王体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盛杰民先生、谢晓燕女士、王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现任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郝银平:曾任乌海市氯碱行业协会秘书长,内蒙古电石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乌海市能源协会副秘书长。现任内蒙古华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乌海市华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君正集团独立董事。
张剑:曾任包头市鑫利峰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内蒙古赛科星繁育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内蒙古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监事,鄂尔多斯市赛科星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呼伦贝尔市赛优牧业有限公司董事,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董事,定州市赛科星伊人牧业有限公司监事,鄂托克旗赛优牧业有限公司监事,沧州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监事,武强赛优牧业有限公司董事,宁夏赛科星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夏畜牧兴化
有限公司监事,达拉特旗赛优牧业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华云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北方联牛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寻甸赛优牧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裕灌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内蒙古星连星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赛科星家畜种业与繁育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乐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施尔丰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君正集团独立董事。王体星:曾任北京格局商学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海南东元千好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呼和浩特市东元千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青岛迈纳哲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海南天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大学总裁教育中心主任,海南大学继教院EDP中心主任,中国海洋大学继教院EDP中心主任,中国管理教育联合会会长,山东大学项目管理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内蒙古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君正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 |
盛杰民 (已离任) | 6 | 6 | 6 | 0 | 0 | 否 | 4 |
谢晓燕 (已离任) | 6 | 6 | 6 | 0 | 0 | 否 | 4 |
(已离任) | 6 | 3 | 3 | 3 | 0 | 是 | 1 |
郝银平 | 4 | 4 | 2 | 0 | 0 | 否 | 1 |
张 剑 | 4 | 4 | 3 | 0 | 0 | 否 | 1 |
王体星 | 4 | 4 | 3 | 0 | 0 | 否 | 1 |
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君正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事前了解,在董事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我们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君正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公司顺利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我们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公司选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君正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和发放依据合法、合规。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目前资金的实际需求制定,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在公司目前没有大额资本性开支的情况下,本次利润分配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之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发展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使用。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等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经对公司承诺事项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未出现延期履行或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我们始终关注并督促管理层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我们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能够符合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保证。
报告期,公司出具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在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和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4月27日对外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能源化工板块继续坚持“以产定销”的生产经营原则和“市场定价”的销售策略,保持低库存运行。在日常运营中不断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持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成本竞争力;公司化工物流板块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继续对现有业务模式进行整合与优化,强化平台建设和全球网络搭建,不断提升综合竞争优势。现向会议作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华审字[2021]009829号”《君正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3,368,014.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75,256.3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9,819.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1,509.36万元;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56%,基本每股收益0.5706元/股。
一、公司2020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14,798,194,688.08 | 9,790,566,856.27 | 51.15 | 8,463,840,595.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15,093,586.23 | 2,491,729,469.08 | 93.24 | 2,284,817,164.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38,383,242.72 | 2,402,279,980.13 | 13.99 | 2,248,808,263.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7,130,670.82 | 2,650,808,073.52 | 34.94 | 3,278,632,387.17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752,563,371.08 | 18,924,126,854.32 | 9.66 | 16,397,760,076.20 |
总资产 | 33,680,148,224.09 | 31,547,935,821.40 | 6.76 | 24,550,805,051.13 |
期末总股本 | 8,438,017,390.00 | 8,438,017,390.00 | - | 8,438,017,390.0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06 | 0.2953 | 93.23 | 0.27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06 | 0.2953 | 93.23 | 0.27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45 | 0.2847 | 13.98 | 0.26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56 | 14.12 | 增加10.44个百分点 | 13.8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96 | 13.62 | 增加0.34个百分点 | 13.58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变动幅度 |
资产负债率(%) | 37.04 | 37.96 | 减少0.92个百分比 |
流动比率(倍) | 1.10 | 0.52 | 0.58 |
速动比率(倍) | 1.05 | 0.44 | 0.61 |
议案六: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86,585,588.05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8,017,39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31,405,217.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57%。
如在本议案涉及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1-017号)。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工作严谨、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18号)。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需求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46亿元(含146亿元,含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表:
被担保对象 | 与公司关系 | 预计担保额度(亿元) |
(一)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 ||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5 |
(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
全资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25 |
(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
控股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6 |
合计 | 146 |
与公司关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母公司。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商业贸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学品);再生水销售;污水处理劳务(不含劳务派遣);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业务。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66,494.39万元,净资产为1,444,462.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5,804.81万元,负债总额为122,031.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9%;2020年营业收入为115,032.42万元,净利润为345,121.66万元。
(二)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赵鑫武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与公司关系: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销售:聚氯乙烯、硅铁、液碱、片碱、电石(碳化钙)、液氯、30%盐酸、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电石渣烘干及销售;进出口贸易。一般经营项目:机械加工修理、非标件制作、编织袋制作;商业贸易;制造销售:白灰、微硅粉。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54,321.42万元,净资产为926,060.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7,108.30万元,负债总额为328,260.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17%;2020年营业收入为340,341.31万元,净利润为124,123.22万元。
(三)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崔增平注册资本:422,000万元与公司关系: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盐酸、液氯、次氯酸钠、硅酸盐水泥熟料制造、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白灰、微硅粉制造、销售;电石渣烘干及销售;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硅铁制造、销售;通用零部件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修理;进出口贸易;电力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水销售;
污水处理劳务。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98,433.41万元,净资产为939,329.8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55,706.83万元,负债总额为559,103.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31%;2020年营业收入为525,529.52万元,净利润为144,887.76万元。
(四)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5层01单元法定代表人:黄辉注册资本:204,797万元与公司关系: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物流、仓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设备租赁,燃气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37,682.07万元,净资产为345,833.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40,905.09万元,负债总额为791,848.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60%;2020年营业收入为583,509.96万元,净利润为33,411.21万元。
(五)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开发区板桥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王洪彦注册资本:18,935.51万元与公司的关系: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持股51%;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成品油、化工产品的仓储、装卸服务(按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及运输咨询业务;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8,524.46万元,净资产为9,189.7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753.69万元,负债总额为39,334.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06%;2020年营业收入为5,622.05万元,净利润为-1,929.58万元。
(六)Dorval SC Singapore PTE. LTD.
注册地点:8 ROBINSON ROAD, #14-00, ASO BUILDING, SINGAPORE(048544)
法定代表人:TOMO YANAGI
注册资本:5万美元
与公司的关系:Dorval SC Singapore PTE. LTD.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物流下属子公司SC International FZE持股51%;New Ambitions PTE. LTD.持股49%)。
经营范围:船舶管理及运营服务,船舶租赁及其他线管服务,海运服务,船运代理及经纪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342.31万美元,净资产为4,896.71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84.71万美元,负债总额为2,445.59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33.31%;2020年营业收入为6,546.03万美元,净利润为
385.31万美元。
(七)Dorval SC Tanker INC.
注册地点:14-1,1-Chome Botan, Koto-ku, Tokyo 135-0046
法定代表人:TOMO YANAGI
注册资本:2,000万日元
与公司的关系:Dorval SC Tanker INC.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物流下属子公司SC International FZE持股51%;TOMOYANAGI持股49%)。
经营范围:船舶货物运输,船运业务代理,船舶管理,不动产经纪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7,416.10万日元,净资产为143,587.24万日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4,679.45万日元,负债总额为53,828.86万日元,资产负债率为27.27%;2020年营业收入为185,179.98万日元,净利润为21,493.76万日元。
二、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在担保总额不超过146亿元(含146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每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在2021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相互调剂,具体要求如下:
1、在上述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可以相互调剂使用;
2、在上述预计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控股子公司可以相互调剂使用;
3、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两类预计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三)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质押、抵押、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函等;
(二)担保期限:根据每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
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为投资主体,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建设年产2×60万吨BDO及年产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一期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开展本次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可行性论证、行政审批或备案、商务谈判、融资、施工组织及项目验收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塑料的大规模使用,白色污染成为全球公认的环境问题。1999年,国家首次提出“限塑令”。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禁塑令”,分行业、分地区禁止、限制使用传统塑料,同时加快推广可降解塑料、纸质包装等塑料的可替代产品。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各地政府也集中出台了配套政策和实施条例,大力支持可降解塑料的研发、生产和使用,积极推进可降解塑料对传统塑料的替代进程,可降解塑料将迎来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在此背景下,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为投资主体,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建设年产2×60万吨BDO及年产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一期项目。
(二)其他事项说明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赵鑫武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与公司关系:君正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销售:聚氯乙烯、硅铁、液碱、片碱、电石(碳化钙)、液氯、30%盐酸、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电石渣烘干及销售;进出口贸易。一般经营项目:机械加工修理、非标件制作、编织袋制作;商业贸易;制造销售:白灰、微硅粉。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54,321.42万元,净资产为926,060.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7,108.30万元,负债总额为328,260.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17%;2020年营业收入为340,341.31万元,净利润为124,123.22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34,293.47万元,净资产为957,675.6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5,111.89万元,负债总额为176,617.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57%;2021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为104,222.76万元,净利润为31,298.44万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2×60万吨BDO及年产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一期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内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计总投资207亿元(该金额为可研初步预算金额,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
(四)项目建设周期: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年产100万吨PBAT/PBS/PBT/PTMEG联产装置、年产60万吨BDO装置、碳基材料制氢装置、年产80万吨甲醛合成(55%wt)装置、年产40万吨己二酸装置及配套的原料生产装置、BDO装置配套的年产80万吨乙炔原料联合装置以及配套的固体储运、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回用水站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六)经济效益: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约164亿元,利润总额约35亿元。(前述金额为公司可研初步预计,实际运行效益可能会存在差异)
(七)项目许可事项:目前本项目已取得乌海市乌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60万吨BDO及年产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准予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八)项目可行性分析: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随着国家禁塑、限塑政策的逐步推行,可降解塑料的需求明显增加,以BDO生产为核心的可降解塑料产业在乌海具有明显优势,本项目中的PBAT/PBS/PBT作为BDO的下游产业,将充分整合公司在乌海生产基地乌达工业园区内的产品资源,形成产业链循环经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3、人员、技术及管理:本项目产品所涉及的生产工艺较为成熟,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同属化工材料,在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有较强的联系和相通之处,公司在氯碱化工行业长期积累的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可以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4、土地、公用工程配套:本项目建设选址位于现有的成熟工业园区内,能够符合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需求,土地面积充足,水、电、蒸汽等外围配套公用介质保障充分。
四、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可降解塑料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依托现有循环经济产业链积累的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立足于可降解材料领域,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现有产业链
条的综合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可逐步建立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的产业规模和综合竞争力。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项目现正处于建设规划中,对2021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可能会因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发生调整,导致项目出现总投资、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变更等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产品价格回落,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效益,并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04%,总资产为336.80亿元,货币资金为43.63亿元,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77亿元。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可能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短期内财务费用和偿债风险可能会有所增加,公司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有序、稳步进行资金筹划,合理确定融资方式及期限结构,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四)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未能通过审批或审批内容与该项目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