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13: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9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君正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