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25-02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5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仓储”),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物流”)持股51%的下属子公司。
?担保金额:
1,530万元人民币。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累计向连云港仓储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02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连云港仓储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
月
日、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
月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5年5月担保实施情况2025年
月,公司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530万元,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签约机构 | 本次担保金额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方式 | 资产负债率是否为70%以上 |
君正物流 | 连云港仓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1,530 | 2026年5月1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提供担保金额 | 2025年度担保额度情况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预计总担保额
度
预计总担保额度 | 累计使用担保额度 | 剩余担保额度 | |||||||||
一、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 | |||||||||||
君正物流 | 连云港仓储 | 51% | 85% | 0.153 | 41 | 0.153 | 40.847 | 0.51 | 0.19% | 否 | 否 |
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 | / | 3.78 | 1.39% | 否 | 否 | ||||||
合计 | 4.29 | 1.58% | / | / | |||||||
二、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 | / | 126 | 0 | 126 | 81.53 | 29.93% | 否 | 否 | |||
合计 | 81.53 | 29.93% | /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85517012T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日
注册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开发区板桥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洪彦
注册资本:18,935.51万元人民币
股东持股情况: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连云港港口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成品油、化工产品的仓储、装卸服务(按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及运输咨询业务;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8,849.14万元,负债总额为32,485.63万元,净资产为6,363.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62%;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75.89万元,净利润-1,287.4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
月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9,271.48万元,负债总额为33,378.93万元,净资产为5,892.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00%;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14.03万元,净利润-509.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债务人: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万元整,为主合同项下总额度的51%。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仓储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连云港仓储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连云港仓储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为
166.8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5.82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数量,为本、外币合计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1.5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