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0393_B01】号)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17,984,304.64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5,397,953.3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458,120.14元,扣除2024年度现金分红112,185,854.30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551,738,283.54元。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346,230,25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34,623,025.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4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董监事报酬的议案》与本议案利益相关的监事史良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15万元/人/年,发放形式为按月发放。除上述津贴和履行职责所必需支付的费用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均不以担任董事和监事职务领取公司报酬。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