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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解释第17号”)文件的通知,解释第17号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本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的通知,解释第18号内容包括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印

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18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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