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1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79,880,551.56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1元(含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5,878,57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0,408,6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688,363.9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82%。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0,408,65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2,688,363.97 | 83,550,074.56 | 74,411,785.1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2,397,721.49 | 137,233,354.63 | 123,316,398.77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 1,379,880,551.56 |
(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50,650,223.6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37,649,158.3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50,650,223.69 |
现金分红比例(%) | 182.09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