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现就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相关情况的了解,天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经过审核,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池仁勇、魏美钟、杜烈康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