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接获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函告,公司定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核了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后,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就上述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和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现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池仁勇、魏美钟、杜烈康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