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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晋-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晋,离任)

本人2021年5月18日至2024年2月2日担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晋,2021年5月18日至2024年2月2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任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挂职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确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

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作为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组织、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了职责。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对增补董事、独立董事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增补董事及独立董事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024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各项会议,通过电话、邮件、网络通讯、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督促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一起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十分重视并积极配合、支持本人的工作,确保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信息,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足够的知情权与良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任职期间,不适用该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任职期间,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关于增补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预审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任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依托自身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中肯地提出了可行性高的建议,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

本人自2024年2月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孙晋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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