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对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城控股”)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致同审字(2025)第310A005558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应持续推进相关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