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
月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名,实际出席监事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5号)。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