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 公告编号:临2024-050号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7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9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3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