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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发展资产”)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65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越骏”)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515,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发展资产与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167,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发展资产、杭州越骏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124,566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1,041,5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2,083,0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持股数量74,167,960股
持股比例6.7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司法划转取得:33,459,921股非公开发行取得:40,708,03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167,9606.72%发展资产为杭州越骏的控制方,发展资产与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74,167,9606.7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3,124,566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041,522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083,044股
减持期间2025年6月12日~2025年9月11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司法划转、非公开发行
拟减持原因发展资产、杭州越骏资金规划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2019年1月28日,杭州越骏通过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股份40,708,039股,并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杭州越骏所持公司股份于2022年8月22日上市流通,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发展资产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发展资产、杭州越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发展资产、杭州越骏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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