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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0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9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吕志韧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参加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全、健康、环保及ESG工作委员会委员和主席的议案》,批准:

1.吕志韧、康凤伟、李新华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中吕志韧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席;

2.陈汉文、袁国强、王虹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汉文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

3.袁国强、陈汉文、吕志韧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袁国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4.吕志韧、李新华、焦蕾为安全、健康、环保及ESG工作委员会委员,其中吕志韧为安全、健康、环保及ESG工作委员会主席。

各委员和主席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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