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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轮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轮轮胎”)《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鲍在山、独立董事董华及董事刘燕华3名成员组成,其中会议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鲍在山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相应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其简历情况如下:

鲍在山: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副教授。鲍在山为会计专业人士,自2022年12月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曾任青岛大牧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现任青岛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燕华: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赛轮轮胎副董事长、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赛轮轮胎董事长,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赛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赛轮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人,赛轮(越南)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煦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ACTRCOMPANYLIMITED、动力轮胎公司、赛轮轮胎北美公司、赛轮金宇国际坦桑尼亚有限公司、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董事。

董华: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12月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山东省管理学会理事。现任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项目经理资质认证(IPMP)中国认证委员会评估师,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工商联民营经济研究院特聘专家,《化工管理》杂志编委,石油和化工行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指导委员会成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2月2日审议《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公司2023年审计计划及年报审计注意事项》1、审计部的2023年度工作总结全面深刻,2024年度工作计划合理有利于提升审计质量,同意该议案。2、公司2023年审计计划符合公司现状,有利于开展年报审计工作,同意该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1、同意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审计委员会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的相关数据以及有关说明进行审核分析,认为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数据以及有关说明进行审核分析,认为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4、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且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5、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
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工作报告》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6、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7、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8、同意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工作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9、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0、同意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工作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8月21日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会编制《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编制《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相关各方召开年报沟通会议4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2日,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独立董事,沟通了解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其他相关情况。

2、2024年2月2日,审计委员会会同中兴华、公司管理层召开2023年年度报告事前沟通会,就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3、2024年3月6日,审计委员会会同中兴华、公司管理层召开2023年年度报告事中沟通会,对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4、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会同中兴华、公司管理层召开2023年年度报告事后沟通会,就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续聘的中兴华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审计机构中兴华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酬165万元,内控审计报酬7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中兴华就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策略、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一同协商相关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

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在中兴华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中兴华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实施,提高公司风险防控能力。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5、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关联资金被占用的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结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经验,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及关联交易事项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运行。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审慎、认真、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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