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三)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舜泰广场6号楼35层35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其中牛磊先生委托王成东先生进行表决,其他7名董事均现场参会;
(五)会议由副董事长张晓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
1.由于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现金流持续恶化,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玉龙股份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
2.同意玉龙股份本次终止上市方案设置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由玉龙股份控股股东济高(济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向除济高(济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认为:公司已经充分说明了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方案、退市后的发展战略等,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有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签订协议,委托该代办机构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事宜;
2.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终止上市后,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授权经理层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