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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日
山东出版: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6.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7.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各类专项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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