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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士远)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士远

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潘士远,出生于1973年10月,研究生学历、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人于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经济学会副会长、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舟山港股份独立董事等。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有偿

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1次,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4次。在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参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111170044

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工作方案等议案,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1月8日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本人重点关注了收购大榭集司后,公司商誉的变化,并建议在审计策略中体现过去未完成事件进展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三季报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回答相关问题,回复率达到100%。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应参加 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76510
提名委员会66600
本年应参加 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100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勤勉履职要求,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与管理层保持常态沟通,审慎监督公司经营决策执行、财务合规性、内控体系有效性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领域,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

2024年7月10-12日,现场调研物流集团及其下属合肥派河物流园区,针对其后续生产经营,提出主要建议如下:一是紧密关注中国经济形势发展动态,并将投资布局和中国产业转移的方向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境外投资发展方向;二是合理利用信息平台的建设来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和运营成本;三是重视竞合策略,在竞合过程中,不断巩固自身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2024年8月28日,参加公司半年度交流会,与公司企业管理部就公司内控情况及预算编制等方面作了探讨,提出主要建议如下:一是要关注公司收入增幅与公司成本增幅之间的差距,不断提升成本管控能力,落实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二是要不断建设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内控管理规范水平,系统排查各流程风险点,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要抓住数智赋能机遇,抓好信息化建设,既要强化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分析能力,也要在数据的外化、细化及其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应用上下功夫;四是要始终坚持科技引领,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加快推进港口流程化、智能化、无人化改造升级进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创新,全面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五是抓好应收账款重点管控,严格执行管控措施,争取现金流指标进一步改善,企业运营质量进一步提升。

2024年10月24-26日,现场调研公司南京、太仓片区码头公司,提出主要建议如下:一是面临当前经济形势,需做好充足准备,采取必要措施稳住存量业务,拓展腹地空间开发增量业务;二是在现有的经营策略上适当扩展辐射空间,积极开发新业务,以达到“稳存量、拓增量、扩空间”的目的;三是对现有货种进行梳理分析,筛选出对基层公司利润影响较大的货种,有针对性、选择性地寻求股东支持。

2024年11月28-29日,现场调研公司北仑片区集装箱码头公司,提出国外宏观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国内经济结构改革、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迭出,经济发展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尤其是随着特朗普重新当选后,我国外贸形势可能会面临更大的挑战,需做好充足准备,密切关注国际形势以及外贸业务的变化,尽早采取必要措施稳住存量业务。

2024年12月18日,参加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新任外部董事座谈会,就宏观经济形势、“双一流”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

2024年12月23日,为公司机关全体管理人员举办了宏观经济专题讲座,围绕“中国经济持续向好的发展趋势不会改变”的主题,结合自身多年研究调查经验,从“国际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形势”“未来经济走势”等方面,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进行了分析和研判,为机关工作人员谋划新一年工作乃至“十五五”规划提供帮助。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

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均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审议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预计效益,提示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年度制定详尽且科学的经营计划。

本人认为,公司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重点活动能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内控制度是健全的,执行也是有效的。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现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5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陶成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张欣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陶成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李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洪其虎为公司副总经理。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柳长满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刘士霞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公司外部董事刘士霞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ESG委员会委员。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人认为,董事会提出的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六)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7,836,907.5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521,588,699.12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97,462,137.65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732,180,560.45元,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00,000.00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37,819,439.55元后的净额。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发挥好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4年度工作中给予本人的协助和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潘士远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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