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4,569,5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8,870,288.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7,836,907.5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521,588,699.12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97,462,137.65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732,180,560.45元,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00,000.00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37,819,439.55元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账户开立方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1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1206020119200820065 | 活期 | 20,315.74 |
2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901140229100034994 | 已销户 | — |
3 | 宁波穿山码头经营有限公司 | 3901140229100035001 | 已销户 | — | |
4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 | 33021560003598910000 | 活期 | 25,942,256.97 |
5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 | 33021560003596330000 | 活期 | 923,740.14 | |
6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150110874100000067 | 已销户 | — |
7 | 宁波港北仑通达货运有限公司 | 33150110874100000068 | 已销户 | — | |
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1100017726000002 | 活期 | 357,575,630.85 |
9 | 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100937679000001 | 活期 | 0.00 | |
10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2170000100000220712 | 活期 | 12,907,399.60 |
11 | 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 | 2170000100000221215 | 活期 | 44,273.02 | |
12 | 舟山市港兴拖轮有限责任公司 | 2170000100000221188 | 已销户 | — | |
13 | 宁波油港轮驳 | 2170000100000221064 | 活期 | 48,521.33 |
序号 | 账户开立方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有限公司 | |||||
14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市分行 | 361078503446 | 已销户 | — |
15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 | 397478512906 | 已销户 | — | |
16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 393578502607 | 已销户 | — | |
17 | 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 有限公司 | 403978507114 | 已销户 | — | |
18 | 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377978511346 | 已销户 | — | |
19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 | 350678512022 | 已销户 | — | |
20 | 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 | 361078533186 | 已销户 | — | |
21 | 宁波港铁路有限公司 | 367578516705 | 已销户 | — | |
22 | 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 403978515954 | 已销户 | — |
23 | 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舟山定海支行 | 374078515060 | 已销户 | — |
24 | 宁波北仑涌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66278868224 | 已销户 | — |
25 | 宁波穿山码头经营有限公司 | 355878824491 | 已销户 | — | |
合计 | 397,462,137.65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6627886822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357850260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12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3318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4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7407851506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03446和39747851290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499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0年8月26日与中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公司、中金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
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65,123.1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783.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7,913.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2,158.8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15%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 部分变更 | 336,445.67 | 409,314.51 | 未做 分期承诺 | 1,595.03 | 292,418.3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12月 | 43,304.73 | 是 | 否 |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 | 部分变更 | 104,373.00 | 74,121.00 | 未做 分期承诺 | 5,983.58 | 73,880.2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2年06月 | 7,758.28 | 是 | 否 |
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 | 否 | 69,065.00 | 34,737.00 | 未做 分期承诺 | 0.00 | 35,083.9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 | 4,154.72 | 否(注4) | 否 |
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 部分变更 | 36,426.00 | 27,950.40 | 未做 分期承诺 | 0.02 | 28,076.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06月 | 2,732.08 | 否(注5) | 否 |
拖轮购置项目 | 部分变更 | 97,970.80 | 80,706.03 | 80,706.03 | 7,824.88 | 81,556.99 | 850.96 | 101% | 不适用 | 9,147.40 | 是 | 否 |
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 | 部分变更 | 90,818.67 | 42,319.60 | 42,319.60 | 20.18 | 44,106.05 | 1,786.45 | 1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 100,000.00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0,024.00 | 130,024.00 | 130,024.00 | — | 130,024.00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67,013.00 | 67,013.00 | 13,360.00 | 67,013.00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965,123.14 | 966,185.54 | — | 28,783.69 | 852,158.87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自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8月1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215,278.198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人民币215,278.1988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 鉴于相关设备均已购置完毕,剩余待支付款项主要系合同尾款、质保款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3,36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整年实际效益为4,154.7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5,596.00万元。主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外贸业务下降,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注5: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整年实际效益为2,732.08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4,196.00万元。主要系受本期公司经营航线结构整体向外贸航线调整,相关航线和港口资源尚在整合中,导致单箱收入减少,另外由于公司新购置装卸设备,导致资产折旧费用上升,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注6: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 | 67,013.00 | 67,013.00 | 13,360.00 | 67,013.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7,013.00 | 67,013.00 | 13,360.00 | 67,013.00 | 100%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 鉴于相关设备均已购置完毕,剩余待支付款项主要系合同尾款、质保款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3,36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