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1011)
二O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日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星期五)14:30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号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焦强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与会人员
(一)截止2025年
月
日(星期一)交易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到登记
(二)14:30现场会议正式开始,董事会秘书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宣读议案
(四)介绍现场出席情况,会议登记终止,宣布到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宣布记票人、监票人名单
(七)现场会议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网络投票结束后统计最后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持股凭证等文件;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在证券部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的,需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言或提问;
六、为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分钟,在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七、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八、为保持会场秩序,在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25-015号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极具考验的一年。这一年,国内大宗商品市场供需失衡,焦化行业出现周期性萎缩,公司面临原料短缺,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行等多重困难与挑战。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原煤16.36万吨,精煤35.43万吨;生产产品:工程煤5.71万吨,焦炭46.1万吨,甲醇3.53万吨,发电1.74亿度,产出供热237.25万吉焦;销售产品:焦炭47.13万吨,甲醇3.41万吨,精煤3.36万吨,洗沫煤10.3万吨,上网电量8,460.8万度,新材料相关产品3,116.16万元。2024年重点工作如下:
1、加速推进原料基地建设,原料自给能力稳步提升。一是新建煤矿,宝泰隆一矿地面建筑已全部竣工,井巷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综采工作面的安装工作进入调度阶段;宝泰隆二矿和宝清县大雁煤矿的总体工程进度均已达到90%,宝泰隆三矿的总体工程进度已达到50%;二是技改煤矿,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和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的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已竣工,并顺利通过验收,成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式转为生产矿井。鸡西恒山煤矿总体工程进度已达到45%。
2、精准调控产供销,降本增效。针对焦化行业出现的困难和挑战,公司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及时调整产供销,全面实施挖潜增效。生产方面,加强设备管理,保持平稳运行,避免非计划停车损失;准确把握市场行情,引入进口煤优化配煤方案,精细成本核算与分析,及时调整生产负荷,在面临上下游挤压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现有焦炉进行全面检修。销售方面,开发新客户,适时调整产品销售策略,实现效益最大化。管理方面,不断优化经营管理机制、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效率,精简管理人员,加大创新,激发员工创新主动性;强化内控管理,降低管理风险。
3、严守安全底线,夯实绿色发展根基,多措并举构筑安全环保坚固防线。安全方面,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年初制订安全管理计划,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班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投入。全年安全工作总体保持平稳,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环保方面,公司秉承
绿色发展理念开展环保工作,修订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保职责,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建设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4、转型升级多点突破,新兴动能助力可持续发展。加氢加油充电示范站项目于2024年3月试运营,加氢部分已报中石油审批,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3万吨合成氨项目完成场地拆除、项目审批、项目备案、两证一书等工作;石墨烯及其下游应用项目持续优化升级导热膜定向应用的氧化石墨烯材料规模化制备技术,为下游进入热管理应用领域市场提供基础原料保障。
5、创新体系全面构建,新质生产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在提升产品质量方面,公司完善《质量控制计划》、《化学品质量管理办法》,加强检验检测过程管理,提升进出厂原料、产品的质量,建设智能化配煤系统,提升产品利润空间;在科技攻关方面,公司依托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北京石墨烯研究院、宝泰隆北京技术研发中心、黑龙江省石墨烯液相法制备及产业化应用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石墨烯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宝泰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石墨烯公司博士后创新工作基地等研发平台,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并与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深度的产教研融合,开展10项研究课题、7个研究方向,完善石墨烯制备技术体系。
在知识产权方面,2024年申报专利9项;目前,公司专利总数108项,发明专利40项,实用新型专利68项,连续多年获得“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宝泰隆检验检测公司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石墨烯获批成立石墨烯新材料领域方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黑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先进碳材料重点实验室和黑龙江省军民融合重点实验室。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焦炭行业:2024年焦炭市场整体呈弱势运行,焦炭价格重心下移。
一季度原料煤价格持续下跌,焦炭成本支撑不足,以及下游钢厂高炉开工始终处于低位,焦炭需求量减少,导致焦炭价格下行。二季度一是原料煤价格上涨,焦炭成本上升;二是由于原料煤价格上升炼焦成本持续增加,焦炉未大幅提产,焦炭资源紧俏;三是钢厂提产焦炭需求增加,焦炭市场供不应求,导致焦炭价格触底反弹。三季度焦炭在成本与需求均无有力支撑的背景下持续下跌,但随着终端需求逐渐释放,焦炭需求量增加,以及原料煤价格快速反弹,焦炭价格止跌回涨。四季度受十一假期前后钢厂补库影响,推动焦炭价格上涨,但随着市场预期走弱,钢材价格回落,导致焦炭价格下跌。
从东北焦炭价格与公司焦炭价格走势图来看,公司焦炭价格走势与东北地区焦炭价格走势趋同。■煤化工行业:
2024年甲醇市场价格上半年上涨,下半年震荡走势。甲醇价格年度高点出现于
月,低点出现于
月。
上半年海外开工大幅下降,进口量减少,且下游消费量同比增长,供需两端同步扩张,下游消费量的增速大于供应量增速,导致上半年甲醇价格上涨。下半年随着下游行业特别是外采甲醇烯烃装置亏损不断加重,多套装置陆续停产或降负荷,甲醇供需开始由偏紧转向宽松,甲醇价格逐渐回落;四季度甲醇市场价格上涨。
从东北地区甲醇价格与公司甲醇价格走势图来看,公司甲醇价格走势与东北地区甲醇价格走势趋同。■热电行业:电力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行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优先发展的重点,热电行业属于公用事业行业。我国积极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对标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加快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明确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在未来的能源格局中,热电联产将继续发挥其高效和环保的优势,为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贡献力量。
■新材料行业
(1)针状焦行业:煅前针状焦主要用于生产锂电负极材料,煅后针状焦主要用于制造电炉炼钢石墨电极。我国煤系针状焦产业仍面临一些挑战,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煤系针状焦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仍有待提升;原材料价格波动、环保压力加大等因素对产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我国煤系针状焦行业的竞争格局呈现多元化、竞争激烈的特点。
(2)石墨烯行业:石墨烯下游主要应用在导电油墨、光电材料、热管理、功能涂层材料等领域。在热管理领域国内多家企业进行布局,上游石墨烯原材料及其衍生产品需求将逐步增加,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互动格局。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炼焦、化工、发电、供热、新材料、氢气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技术研发和服务。
2、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如下:焦炭(含焦粉、焦粒)、沫煤、粗苯、甲醇、精制洗油、沥青调和组分、针状焦、电力、供热、石墨烯及下游产品等。
3、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①循环经济产业链。即公司开采和采购的炼焦用原煤送入洗煤工序,进行洗选加工,主产品精煤供给焦化工序炼焦,副产品煤泥、煤矸石等供给干熄焦电厂发电;焦化工序生产的焦炭主要供给东北三省的钢铁厂客户,副产品煤焦油、
粗苯等继续深加工或直接外销;因焦炭工序采用干法熄焦工艺,故回收的余热用于干熄焦电厂发电和生产蒸汽,电力和蒸汽主要供给公司内部使用,剩余电量上网销售;电厂的余热除用于公司生产、生活区供暖外,输送到宝泰隆供热公司,为周边多个居民小区、单位供暖;宝泰隆甲醇公司利用炼焦工序所产生的焦炉煤气和宝泰隆甲醇公司空分车间所生产的氧气合成甲醇;甲醇工序所生产的甲醇弛放气经过变压吸附,制成纯度99.96%的氢气后,与炼焦工序所生产的煤焦油一起提供给宝泰隆新能源公司,在煤焦油加氢工段前对煤焦油进行预处理,降低了碳排放,实现了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将喹啉不溶物提取后,生产中间相炭微球,再将提取了喹啉不溶物后的煤沥青生产针状焦,同时将预处理后剩余的煤焦油及中油生产精制洗油;将公司开采和采购的无烟煤送入稳定轻烃工序造气炉,所产的煤气与焦化工段副产的煤气一并送入稳定轻烃工段的甲醇单元,生产甲醇;焦化工段、宝泰隆甲醇公司所生产的粗氢气,除宝泰隆新能源公司自用外,其他经过PSA工艺提纯至99.999%后,作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燃料外销及其他用途。
②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为改变煤化工企业过分依赖钢铁市场的现状,公司深化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即产业由煤化工向新材料转型,推进石墨烯等新材料产业项目;产品由传统煤化工向煤基清洁能源升级,推进实施合成氨、氢提纯和醋酸项目。
③资源和技术。七台河市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马场矿区、宝清县大雁煤矿等八座煤矿已全部取得采矿权证,合计资源储量51,110.86万吨,合计总产能465万吨/年,建成投产后可以部分提供公司煤化工产品所需原材料,降低原材料成本;同时公司拥有的密林石墨矿区目前已探明晶质石墨矿物量为721.26万吨(数据来源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矿勘探I区报告》、《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矿勘探II区报告》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详查区报告》),建成投产后,可以为公司石墨及石墨烯产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08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点技改项目12项。
(2)公司业绩驱动因素:逐步完善的循环经济模式使公司传统业务产品的成本显著降低,新兴业务依托资源和技术优势,实现产业向清洁能源及新材料领域转型升级。
未来随着公司八座煤矿的逐步建成,将进一步降低公司原材料成本,带来比较稳定的利润。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我国东北地区产业链较完整的煤焦企业、较大的甲醇生产企业和黑龙江省煤化工行业龙头企业,跻身于全国化工企业500强及黑龙江省民营百强企业,是国内领先的石墨烯生产企业,是黑龙江省氢能利用及“碳中和”领军企业。公司的焦炭及煤化工产品销售范围主要集中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部分业务已辐射到河北省;公司为了进一步促进石墨烯制备业务发展及下游应用技术产业化,全资子公司石墨烯公司主要针对石墨烯在热管理领域的应用,对导热膜定向应用的氧化石墨烯材料生产线进行持续技术升级,并逐步导入下游应用终端,在石墨烯应用市场中拥有一定影响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循环经济优势、资源优势、转型升级优势、科技优势,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一)循环经济优势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公司自2003年成立至今,一直秉承“实业报国、裕民兴邦”经营理念,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着力延伸“环环相扣、业业相生”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打造资源综合利用、“吃干榨净”、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着力实施“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一发展战略。公司现已经形成了“原煤开采洗选、煤炭炼焦造气、煤气合成甲醇、煤泥煤矸石热电联产、粗氢气提纯生产氢气燃料”完整的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产品主要涉及新材料、煤基清洁能源、高级碳材料、煤化工产品、氢气燃料、城市公共服务等六大领域。随着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拓宽和延长,将煤炭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源优势
1、煤炭资源优势
七台河市是东北地区最重要的焦煤产区和黑龙江省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主要煤种有焦煤、肥煤、气煤、无烟煤,焦煤储量居东北总储量四分之一。煤炭品质以低磷、低硫、高热值、高灰熔点和高化学活性的“两低三高”而著称,有工业粮食“精粉”之美称。丰富的煤炭资源可保障公司以煤化工为基础的产品升级战略顺利实施。截至目前,公司的马场矿区、大雁煤矿等八座煤矿资源已全部取得采矿权证,合计资源储量51,110.86万吨,合计总产能465万吨/年。宝清县大雁煤矿、宝泰隆一矿、宝泰隆二矿、宝泰隆三矿、鸡西恒山煤矿正在建设中;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和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于2025年1月正式成为生产矿井;双鸭山东辉煤矿已获得项目批复。
2、石墨资源优势
七台河市石墨矿床属亚洲三大石墨矿床之一,截止目前,全市范围内包括公司所属的密林石墨矿区在内,已探明的具备一定规模的石墨矿床主要有4处。公司拥有勘查面积为16.35平方公里的密林石墨探矿权,现勘探工作已完成,累计探明晶质石墨矿石储量11,245.17万吨,晶质石墨矿物量721.26万吨。报告期内,公司所属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密林石墨矿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截至目前,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下发的《领取采矿许可证通知》。
(三)产品多元化优势
黑龙江是中国天然石墨产量最多的省份,七台河作为黑龙江石墨主产地之一,公司发展石墨烯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目前,公司已经开展了石墨烯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正积极打造以石墨烯为核心的新材料产业,未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氢能产业方面,公司与中石油(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七台河市城投公司成立合作的中油绿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已工商注册成立,合资公司的第一座加氢示范站加油充电部分已建设完成,2024年3月进入试运营阶段,加氢部分已报中石油审批,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技术优势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08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点技改项目12项。
报告期内重点进行了石墨烯热管理材料应用领域的产品开发,产业化推进等,在上游原材料生产技术和产品持续升级的同时,着重开展石墨烯导热材料在电子产品终端客户的应用导入,推进石墨烯在热管理领域的应用和市场转化。同时,在下一代性能迭代产品方面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2024年4月,石墨烯公司新获批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在站博士后2人。报告期内,公司已拥有两个博士后工作站。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原煤16.36万吨,精煤35.43万吨;生产产品:工程煤5.71万吨,焦炭46.1万吨,甲醇3.53万吨,发电1.74亿度,产出供热237.25万吉焦;销售产品:焦炭47.13万吨,甲醇3.41万吨,精煤3.36万吨,洗沫煤10.3万吨,上网电量8,460.8万度,新材料相关产品3,116.16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90,813,672.86 | 3,726,599,653.04 | -65.36 |
营业成本 | 1,428,579,858.71 | 3,430,942,920.89 | -58.36 |
销售费用 | 7,890,312.62 | 14,669,145.26 | -46.21 |
管理费用 | 179,779,627.69 | 230,696,063.30 | -22.07 |
财务费用 | 132,053,392.83 | 104,405,100.99 | 26.48 |
研发费用 | 16,087,936.29 | 9,702,235.26 | 65.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818,532.55 | 807,740,464.98 | -61.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1,121,509.87 | -968,133,834.69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07,911.10 | 158,193,757.15 | -108.1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①受原料煤供给不足、焦炉检修及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焦炭产销量和价格同比下降导致焦炭收入同比下降64.45%。同时与焦炭关联的化工产品煤焦油、粗苯、甲醇受焦炭产量下降影响,营业收入分别下降36.1%、47.46%和61.64%;②受公司所在地区煤炭政策影响,自2023年12月至今,黑龙江省安全煤炭管理局针对地方煤矿进行安全自查自改,地方煤矿需停工、停产,公司受政策影响导致原料煤供给不足,精煤产量大幅下滑,精煤收入同比下降92.48%。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8.36%,主要原因是焦炭、化工产品和煤炭产品销量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6.21%,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5.82%,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石墨烯应用领域的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1.27%,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同比下降,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额大于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额,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22.44亿元,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5.03亿元,影响现金净流入额减少7.41亿元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投资活动减少
5.67亿元,主要原因是受公司所在地区煤炭政策影响,地方煤矿停工、停产,以及公司个别项目已转固,报告期在建项目同比投入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08.10%,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利润构成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形有:
(1)焦炭、沫煤同比销量、售价双双下降,减少营业利润;
(2)由于报告期受公司所在地区煤炭政策影响,地方煤矿停工、停产,原料煤供给不足,工程煤产出量减少,导致焦炭成本下降空间缩小,同时瘦精煤业务量减少。
2、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煤焦行业 | 923,953,072.87 | 1,098,025,299.30 | -18.84 | -70.06 | -64.74 | 减少17.93个百分点 | |
煤化工行业 | 198,061,536.39 | 66,228,356.23 | 66.56 | -56.28 | -52.28 | 减少2.81个百分点 | |
热电行业 | 125,953,974.19 | 139,810,731.99 | -11.00 | -1.70 | 18.49 | 减少18.91个百分点 | |
新材料行业 | 31,161,631.54 | 36,529,153.29 | -17.22 | 107.64 | 103.96 | 增加2.12个百分点 | |
其他行业 | 5,461,897.66 | 4,957,686.91 | 9.23 | -44.58 | -51.42 | 增加12.78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焦炭 | 823,007,726.93 | 999,455,916.69 | -21.44 | -64.45 | -61.23 | 减少10.09个百分点 | |
沫煤 | 43,263,085.93 | 43,526,280.34 | -0.61 | -80.01 | -82.29 | 增加12.99个百分点 | |
甲醇 | 74,245,712.97 | 49,653,260.88 | 33.12 | -61.64 | -50.50 | 减少15.06个百分点 | |
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 | 1,228,795.58 | 151,142.92 | 87.70 | -97.50 | -98.40 | 增加6.93个百分点 | |
煤焦油 | 78,684,828.32 | 2,802,143.81 | 96.44 | -36.10 | 27.91 | 减少1.78个百分点 | |
供热和电力 | 125,953,974.19 | 139,810,731.99 | -11.00 | -1.70 | 18.49 | 减少18.91个百分点 | |
新材料相关产品 | 31,161,631.54 | 36,529,153.29 | -17.22 | 107.64 | 103.96 | 增加2.12个百分点 | |
精煤 | 38,083,892.00 | 47,996,536.38 | -26.03 | -92.48 | -81.74 | 减少74.12个百分点 | |
其他 | 68,962,465.19 | 25,626,061.42 | 62.84 | -52.51 | -60.37 | 增加7.36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黑龙江省 | 543,954,241.91 | 528,917,798.49 | 2.76 | -63.81 | -58.92 | 减少11.57个百分点 |
吉林省 | 286,726,729.03 | 312,101,276.20 | -8.85 | -73.90 | -73.23 | 减少2.72个百分点 |
辽宁省 | 404,698,225.75 | 467,559,893.05 | -15.53 | -53.33 | -49.32 | 减少9.14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49,212,915.96 | 36,972,259.98 | 24.87 | -77.93 | 62.62 | 减少64.9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生产过程中,由于受焦化和钢铁行业影响,以及公司焦炉停产检修,公司的生产成本大幅减少。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焦炭、焦粉、焦粒 | 吨 | 460,980.00 | 471,293.95 | 4,293.32 | -61.29 | -60.52 | -70.61 |
精煤 | 吨 | 186,352.00 | 33,645.81 | 18,436.12 | -76.22 | -90.33 | -87.43 |
沫煤 | 吨 | 88,163.00 | 102,993.30 | 68,204.18 | -77.53 | -74.30 | -71.71 |
粗苯 | 吨 | 6,292.00 | 6,448.30 | 367.69 | -56.02 | -54.86 | -29.83 |
甲醇 | 吨 | 35,291.25 | 34,098.72 | 2,073.36 | -60.01 | -62.05 | 135.39 |
精制洗油 | 吨 | 0.00 | 259.54 | 17.00 | -100.00 | -95.69 | -95.89 |
沥青调和组分 | 吨 | 0.00 | 0.00 | 592.98 | -100.00 | -100.00 | 0.00 |
煤焦油 | 吨 | 17,964.00 | 23,162.02 | 1,309.50 | -64.36 | -31.49 | -79.88 |
电力 | 度 | 173,739,719.00 | 90,199,116.00 | - | -44.38 | -12.81 | - |
供热 | 吉焦 | 2,372,489.00 | 2,133,509.00 | - | 6.33 | 3.62 | - |
针状焦系列产品 | 吨 | 0.00 | 1,882.80 | 761.23 | -100.00 | 109.33 | -71.21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生产过程中,由于受焦化和钢铁行业影响,以及公司焦炉停产检修,公司主产品焦炭及联产品产销量大幅减少。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煤焦产品 | 材料 | 930,234,908.51 | 92.81 | 2,396,367,937.85 | 88.20 | -61.18 | - |
人工 | 40,745,593.15 | 4.07 | 242,086,355.86 | 8.91 | -83.17 | - |
折旧 | 13,478,137.91 | 1.34 | 28,367,215.95 | 1.04 | -52.49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7,810,359.36 | 1.78 | 50,293,732.09 | 1.85 | -64.59 | - | |
小计 | 1,002,268,998.93 | 100.00 | 2,717,115,241.75 | 100.00 | -63.11 | - | |
煤基化工产品 | 材料 | 30,361,306.91 | 53.47 | 62,957,000.09 | 54.99 | -51.77 | - |
人工 | 10,718,560.62 | 18.88 | 24,268,496.65 | 21.20 | -55.83 | - | |
折旧 | 5,205,230.08 | 9.17 | 9,932,278.46 | 8.68 | -47.59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0,498,732.70 | 18.49 | 17,334,698.25 | 15.14 | -39.44 | - | |
小计 | 56,783,830.31 | 100.00 | 114,492,473.45 | 100.00 | -50.40 | - | |
热电产品 | 材料 | 130,063,600.39 | 66.16 | 134,717,563.84 | 60.05 | -3.45 | - |
人工 | 22,596,416.55 | 11.49 | 32,857,771.81 | 14.65 | -31.23 | - | |
折旧 | 9,871,647.04 | 5.02 | 9,993,027.59 | 4.45 | -1.21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34,051,610.16 | 17.32 | 46,763,654.95 | 20.85 | -27.18 | - | |
小计 | 196,583,274.14 | 100.00 | 224,332,018.19 | 100.00 | -12.37 | - | |
新材料产品 | 材料 | 20,584,771.52 | 61.40 | 11,554,811.87 | 60.21 | 78.15 | - |
人工 | 6,697,577.05 | 19.98 | 3,837,963.63 | 20.00 | 74.51 | - | |
折旧 | 1,644,292.98 | 4.90 | 1,721,296.94 | 8.97 | -4.47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4,600,142.51 | 13.72 | 2,077,602.93 | 10.83 | 121.42 | - | |
小计 | 33,526,784.06 | 100.00 | 19,191,675.37 | 100.00 | 74.69 |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焦炭(含焦粉、焦粒) | 材料 | 881,011,683.46 | 92.76 | 2,198,012,666.70 | 88.72 | -59.92 | - |
人工 | 38,750,837.31 | 4.08 | 209,322,743.53 | 8.45 | -81.49 | - | |
折旧 | 12,821,968.23 | 1.35 | 25,515,079.98 | 1.03 | -49.75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7,190,935.18 | 1.81 | 44,589,460.16 | 1.80 | -61.45 | - | |
小计 | 949,775,424.18 | 100.00 | 2,477,439,950.37 | 100.00 | -61.66 | - | |
沫煤 | 材料 | 49,223,225.05 | 93.77 | 198,355,271.15 | 82.76 | -75.18 | - |
人工 | 1,994,755.84 | 3.80 | 32,763,612.33 | 13.67 | -93.91 | - | |
折旧 | 656,169.68 | 1.25 | 2,852,135.97 | 1.19 | -76.99 | - | |
制造费用 | 619,424.18 | 1.18 | 5,704,271.93 | 2.38 | -89.14 | - |
及其他 | |||||||
小计 | 52,493,574.75 | 100.00 | 239,675,291.38 | 100.00 | -78.10 | - | |
甲醇 | 材料 | 21,428,936.63 | 48.72 | 42,510,571.51 | 51.25 | -49.59 | - |
人工 | 8,414,112.43 | 19.13 | 18,165,492.99 | 21.90 | -53.68 | - | |
折旧 | 4,508,345.66 | 10.25 | 7,564,808.04 | 9.12 | -40.40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9,632,465.35 | 21.90 | 14,706,584.05 | 17.73 | -34.50 | - | |
小计 | 43,983,860.07 | 100.00 | 82,947,456.59 | 100.00 | -46.97 | - | |
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 | 材料 | - | - | 4,295,226.94 | 59.24 | - | - |
人工 | - | - | 1,333,314.10 | 18.39 | - | - | |
折旧 | - | - | 1,226,214.51 | 16.91 | -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 | - | 395,738.07 | 5.46 | - | - | |
小计 | - | - | 7,250,493.62 | 100.00 | - | - | |
电 | 材料 | 83,509,363.53 | 71.44 | 98,993,973.18 | 63.50 | -15.64 | - |
人工 | 13,209,067.86 | 11.30 | 22,558,154.20 | 14.47 | -41.44 | - | |
折旧 | 5,727,825.89 | 4.90 | 6,797,066.51 | 4.36 | -15.73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4,448,148.56 | 12.36 | 27,546,826.87 | 17.67 | -47.55 | - | |
小计 | 116,894,405.84 | 100.00 | 155,896,020.76 | 100.00 | -25.02 | - | |
供热 | 材料 | 46,554,236.86 | 58.42 | 35,723,590.66 | 52.20 | 30.32 | - |
人工 | 9,387,348.69 | 11.78 | 10,299,617.61 | 15.05 | -8.86 | - | |
折旧 | 4,143,821.15 | 5.20 | 3,195,961.08 | 4.67 | 29.66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9,603,461.60 | 24.60 | 19,216,828.08 | 28.08 | 2.01 | - | |
小计 | 79,688,868.30 | 100.00 | 68,435,997.43 | 100.00 | 16.44 | - | |
新材料相关产品 | 材料 | 20,584,771.52 | 61.40 | 11,554,811.87 | 60.21 | 78.15 | - |
人工 | 6,697,577.05 | 19.98 | 3,837,963.63 | 20.00 | 74.51 | - | |
折旧 | 1,644,292.98 | 4.90 | 1,721,296.94 | 8.97 | -4.47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4,600,142.51 | 13.72 | 2,077,602.93 | 10.83 | 121.42 | - | |
小计 | 33,526,784.06 | 100.00 | 19,191,675.37 | 100.00 | 74.69 |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生产过程中,由于受焦化和钢铁行业影响,以及公司焦炉停产检修,公司的生产成本大幅减少。
本报告期内,随着石墨烯应用产品的市场开拓,具备了一定的生产规模。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8,541.9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54.02%。
单位:元
客户名称 | 含税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河北物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12,723,958.09 | 14.63 |
天津象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99,211,316.90 | 13.7 |
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178,121,517.27 | 12.25 |
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 | 106,800,969.76 | 7.35 |
建龙西林钢铁有限公司 | 88,561,672.34 | 6.09 |
合计 | 785,419,434.36 | 54.02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0,791.7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40.87%。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 含税金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2,890,507.70 | 17.13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9,980,000.00 | 8.85 |
七台河市锦泰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 92,983,112.23 | 7.48 |
鸡西市合利洗选有限责任公司 | 50,230,430.51 | 4.04 |
地平线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 41,833,827.86 | 3.37 |
合计 | 507,917,878.30 | 40.87 |
3、费用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46.21%,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
65.82%,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石墨烯应用领域的研发投入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6,087,936.2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6,087,936.2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7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1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1 |
本科 | 26 |
专科 | 33 |
高中及以下 | 8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1 |
60岁及以上 | 1 |
3、现金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1.27%,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同比下降,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额大于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额,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22.44亿元,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5.03亿元,影响现金净流入额减少7.41亿元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投资活动减少
5.67亿元,主要原因是受公司所在地区煤炭政策影响,地方煤矿停工、停产,以及公司个别项目已转固,报告期在建项目同比投入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08.10%,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81,896,675.78 | 0.69 | 290,675,817.24 | 2.34 | -71.83 | - |
应收票据 | 27,300,663.08 | 0.23 | 205,117,367.76 | 1.65 | -86.69 | - |
应收账款 | 57,172,696.25 | 0.48 | 105,978,409.13 | 0.85 | -46.05 | -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0.00 | 3,847,221.76 | 0.03 | -1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11,020,238.79 | 0.09 | 42,613,981.63 | 0.34 | -74.14 | - |
存货 | 212,702,060.57 | 1.78 | 709,686,781.19 | 5.72 | -70.03 | - |
长期应收款 | 11,102,241.17 | 0.09 | 183,674.78 | 0.00 | 5,944.51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260,816.24 | 0.12 | 10,197,240.53 | 0.08 | 39.85 | - |
固定资产 | 2,222,115,753.16 | 18.64 | 1,483,154,740.60 | 11.96 | 49.82 | - |
使用权资产 | 1,737,716.96 | 0.01 | 4,307,912.05 | 0.03 | -59.66 | - |
短期借款 | 1,018,919,681.95 | 8.55 | 639,408,503.56 | 5.16 | 59.35 | - |
应付票据 | 60,000,000.00 | 0.50 | 182,600,000.00 | 1.47 | -67.14 | - |
合同负债 | 201,237,884.02 | 1.69 | 135,579,455.84 | 1.09 | 48.43 | - |
应交税费 | 16,166,191.39 | 0.14 | 76,644,622.97 | 0.62 | -78.91 | - |
其他流动负债 | 46,977,532.09 | 0.39 | 203,377,153.67 | 1.64 | -76.90 | - |
长期借款 | 288,000,000.00 | 2.42 | 608,000,000.00 | 4.90 | -52.63 | - |
租赁负债 | 704,375.51 | 0.01 | 2,348,589.51 | 0.02 | -70.01 | - |
长期应付款 | 983,780,293.31 | 8.25 | 456,642,948.30 | 3.68 | 115.4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815,975.86 | 0.61 | 50,623,843.32 | 0.41 | 43.84 | -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
71.83%,主要原因是截至本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到期归还所致;
、应收票据: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
86.69%,主要原因:一是上期期末已背书转让但不符合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截至本期末已符合条件终止确认,二是本期销售货款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
46.05%,主要原因:一是上期期末销售货款截至本期末已部分收回,二是本期销售货款减少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
74.14%,主要原因:一是本期末逐渐收回其他应收款项资金;二是本期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存货: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
70.03%,主要原因是本期使用前期库存原料增加且产出产品几乎全部销售所致;
、长期应收款: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增加5,944.51%,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分期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一年以上风险保证金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增加
39.85%,主要原因是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获得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所致;
、固定资产: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增加
49.82%,主要原因是本期将上期期末在建工程中的“宝泰隆五矿”、“宝忠煤矿”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使用权资产: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
59.66%,主要原因是本期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房屋面积减少所致;
、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增加
59.35%,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12、应付票据: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67.14%,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已到期的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13、合同负债: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增加48.43%,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收能够实现合同履约义务的货款增加所致;
14、应交税费: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78.91%,主要原因是本期已缴纳前期应交税款,同时本期期末形成的应交税款余额较低;
15、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76.90%,主要原因是背书转让但不符合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16、长期借款: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52.63%,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已到期借款所致;
17、租赁负债: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减少70.01%,主要原因是本期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房屋变更所致;
18、长期应付款: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增加115.44%,主要原因是本期期末增加分期偿还外部机构借款,余额中50,858.98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天泰”)的原少数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公司关联方并由公司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龙煤天泰于未来分期偿还原少数股东借款本息的现值;
19、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期末比上期期末增加43.84%,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债务重组收益所致。
1、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项目 | 本期期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6,944,106.03 | 36,944,106.03 | 保证金、冻结资金 | 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诉讼冻结资金、矿山复垦保证金专户等 |
固定资产 | 1,588,997,160.85 | 463,461,654.17 | 抵押 | 用于银行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26,116,547.07 | 23,666,268.64 | 抵押 | 用于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10,624,479.97 | 250,228,365.39 | 抵押 | 用于银行借款抵押、双鸭山龙煤天泰合同纠纷被诉讼保全 |
在建工程 | 661,082,419.46 | 546,556,080.24 | 抵押 | 用于银行借款抵押、双鸭山龙煤天泰合同纠纷被诉讼保全 |
合计 | 2,623,764,713.38 | 1,320,856,474.47 | - | - |
(三)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编号 | 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 发布部门 | 实施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 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 | 2024-01 |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把环境准入关,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焦化产能,鼓励地方制定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办法;2、有序推进现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3、统筹推进焦化行业协同减污降碳;4、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 |
2 | 《焦化安全规范》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2024-12 | 1、规定了焦化企业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厂区布置、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工艺及检修等安全技术要求;2、该规范适用于焦化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以及企业生产、检维修和安全管理。 |
3 |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 2024-12 | 1、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2、适用于现有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炼焦化学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
2、主要产品情况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焦炭、精煤 | 煤焦行业 | 原煤 | 钢铁工业 | 上游炼焦煤的供给情况,下游的需求及承受能力 |
沫煤 | 煤焦行业 | 原煤 | 发电、工业锅炉、水泥制砖等 | 宏观经济走势、市场需求、运输成本 |
甲醇 | 煤化工行业 | 焦炉煤气、初级水、除盐水 | 农药、医药、塑料等 | 下游需求、运输成本、库存、天气因素 |
煤焦油 | 煤化工行业 | 精煤 | 精制洗油 | 上游炼焦煤的供给情况,下游的需求及承受能力 |
电 | 热电行业 | 原煤、电煤 | 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 国家宏观调控 |
供热 | 热电行业 | 原煤、电煤 | 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 国家宏观调控 |
3、研发创新石墨烯公司和下游应用方与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的科研团队合作,在石墨烯可控制备、官能团调控和改性方面取得进展,建立了以石墨烯“力”、“热”、“电”等功能为基础的产品应用开发体系,尤其在定向应用于高性能纤维增强的亚微米级石墨烯制备技术和分散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与东北林业大学联合申报并获批了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在手性向列相石墨烯膜的创制及其枝晶抑制关键技术攻关协同机理研究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石墨烯材料在热管理应用中的高性能产品开发和性能迭代提供重要理论基础。
与黑龙江科技大学联合申报中央引导地方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在高取向排列石墨烯复合膜制备及其关键应用技术方面开展科研攻关,开发了“以第二相粒子导入引导碳原子有序化排列技术”,并完成了初步的产品性能验证。
同时,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等高校联合申报并获批了多项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在石墨烯电磁屏蔽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驱体开发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开发了“一种自支撑型石墨烯基电磁屏蔽导热复合膜的制备方法”,利用该方法制备了性能优异电磁屏蔽材料,在全省先进技术成果大赛中荣获三等奖。
4、生产工艺与流程
○
焦化生产工艺及流程:
生产工艺:原煤采用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工艺分选,精煤投入焦炉炭化室中高温炼焦,焦炭再分选为冶金焦炭、焦粒、焦粉,焦炉产出荒煤气经过冷却、净化、加压、脱硫、硫铵、洗脱苯产出洁净煤气送煤气制甲醇工段,工艺流程如下:
原煤 | 贮煤场 | 分选破碎 | 旋流器 | 矸石 | |||||||||||||||||||||||
沫煤 | |||||||||||||||||||||||||||
焦炭分选 | 熄焦 | 焦炉 | 精煤 | 煤泥 | |||||||||||||||||||||||
净化压缩 | 煤焦油 | ||||||||||||||||||||||||||
焦炭 | 焦粒 | 焦粉 | |||||||||||||||||||||||||
脱硫 | 硫膏 | ||||||||||||||||||||||||||
氨回收 | 硫酸铵 | ||||||||||||||||||||||||||
洗脱苯 | 粗苯 | ||||||||||||||||||||||||||
回焦炉 | 剩余煤气制甲醇 | ||||||||||||||||||||||||||
②甲醇生产工艺与流程生产工艺:焦化过程中的剩余煤气经湿法脱硫、压缩、干法脱硫、甲烷转化、合成压缩,在合成塔采用低压法合成甲醇,粗甲醇送精馏工段分离出精甲醇,合成产出的驰放气送合成氨项目,工艺流程如下:
○
发电、供热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工艺:矸石、煤泥与少量沫煤投入到锅炉中燃烧,产出高压蒸汽,高压蒸汽带动汽轮机、发电机转动,产出电力,电力供应全公司电力,剩余电力上网售电;发电后的乏汽送供热系统的换热器,经换热合格的热水供居民及全公司使
用,工艺流程如下:
矸石、煤泥、少量沫煤 | |||||||||||
锅炉 | 汽轮机 | 发电机 | 上网售电 | ||||||||
居民供热 | 合格热水 | 换热器 | 公司用电 | ||||||||
公司供热 | |||||||||||
○4石墨烯化学法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工艺:石墨原料及辅料经过计量后,加入反应釜中,反应后的石墨烯浆料通过清洗、干燥、还原等工序加工后,生产的成品石墨烯粉体包装后销售,工艺流程如下:
○5合成氨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工艺:利用甲醇合成弛放气用于生产液氨,以现有焦炉煤气制甲醇装置的弛放气采用rPSA技术进行提氢,与空分装置富余的氮气一起作为合成氨装置的原料气,生产3万吨/年液氨,充分利用焦炉煤气制甲醇装置副产的甲醇驰放气,进一步延伸了焦化产业链,提高了废气利用率,属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工艺流程:由空分工段来的氮气经缓氮气压缩机,压缩及冷却后与来自rPSA装置的氢气混合后,进入新鲜气压缩机压缩后送至循环气压缩机后送至氨合成工序。后经进气出气换热器入合成塔,进行合成反应。出塔气体经冷却后冷凝为液氨。工艺流程图如下:
5、产能与开工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洗煤 | 390万吨/年 | 1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焦炭 | 158万吨/年 | 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甲醇 | 10万吨/年 | 3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电 | 4亿千瓦时/年 | 4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煤焦油加氢 | 10万吨/年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针状焦 | 5万吨/年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化学法石墨烯项目 | 100吨/年 | 4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物理法石墨烯项目 | 50吨/年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0万吨/年羰基合成醋酸项目(在建) | 40万吨/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58,447.00 | 不适用 |
3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在建) | 3万吨/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9.39 | 不适用 |
宝泰隆一矿(在建) | 90万吨/年 | 不适用 | 90万吨/年 | 117,787.68 | 2025-06 |
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 | 30万吨/年 | 7 | 30万吨/年 | 不适用 | 2025-01 |
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 | 30万吨/年 | 3 | 30万吨/年 | 不适用 | 2025-01 |
宝清县大雁煤矿(在建) | 30万吨/年 | 不适用 | 30万吨/年 | 23,331.11 | 2025-12 |
宝泰隆二矿(在建) | 30万吨/年 | 不适用 | 30万吨/年 | 40,609.64 | 2025-10 |
宝泰隆三矿(在建) | 30万吨/年 | 不适用 | 30万吨/年 | 30,040.98 | 2026-03 |
恒山煤矿(在建) | 45万吨/年 | 不适用 | 45万吨/年 | 20,185.54 | 2026-12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公司为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充分利用甲醇尾气和空分装置排放的氮气,生产合成氨,年产
万吨,目前该项目处于在建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非正常停产情况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焦炉检修》的议案,公司焦炉使用年限已超过15年,本次焦炉检修一方面因为部分设备老化,现已满足不了高负荷运行和产品质量,公司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热态维修方式已解决不了上述问题,须停炉降温至常温状态进行维修;另一方面,鉴于黑龙江地区大部分煤矿停产导致原料煤供给不足,致使公司焦炭产量下降,在焦炭销售价格下跌的同时,此时公司检修可以减少因开工率不足造成的损失。公司将积极推进并尽快完成检修工作,同时完成相关设备设施技术改造、保养与维护等问题,以确保正常生产后安全有效的运行,本次焦炉检修时间预计约6-9个月左右,具体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公司实施焦炉检修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同时焦炉检修可以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且有利于保证焦炉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财务部对本次检修进行了经济分析测算,在开工率不足的情况下,将影响公司收入和净利润;在面临上下游挤压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现有焦炉进行全面检修,在此次检修期间预计可减少亏损(具体详见公司临2024-070、临2024-071和临2024-073号公告)。
6、原材料采购
(1).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原煤 | 外购 | 电汇、承兑 | -3.32 | 163,573.14 | 464,921.13 |
精煤 | 外购 | 电汇、承兑 | -2.20 | 354,267.59 | 608,000.37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原料煤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大。
7、产品销售情况
(1).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煤焦行业注1 | 923,953,072.87 | 1,098,025,299.30 | -18.84 | -70.06 | -64.74 | -17.93 | -8.25% |
煤化工行业注2 | 198,061,536.39 | 66,228,356.23 | 66.56 | -56.28 | -52.28 | -2.81 | 17.51% |
热电行业注3 | 125,953,974.19 | 139,810,731.99 | -11.00 | -1.70 | 18.49 | -18.91 | -2.91% |
新材料行业 | 31,161,631.54 | 36,529,153.29 | -17.22 | 107.64 | 103.96 | 2.12 | - |
其他行业 | 5,461,897.66 | 4,957,686.91 | 9.23 | -44.58 | -51.42 | 12.78 | - |
注
:同行业数据来源于陕西黑猫、云煤能源、金能科技、开滦股份公司2024年年报数据;注2:同行业数据来源于中煤能源、陕西黑猫、兖矿能源、开滦股份公司2024年年报数据;注3:同行业数据来源于大连热电、恒源煤电、华电国际公司2024年年报数据。
8、投资状况分析重大的非股权投资2024年公司井口建设投资:宝泰隆一矿投资14,528.22万元,转固金额14,975.46万元(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完成总工程进度的95%;宝泰隆二矿投资5,572.00万元,转固金额1,007.72万元(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完成总工程进度的90%;宝泰隆三矿投资17,069.61万元,转固金额1,077.69万元(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完成总工程进度的50%;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本期投资2,074.07万元,转固金额28,494.83万元,完成总工程进度的100%(全部转成固定资产);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本期投资2,689.63万元,转固金额33,135.66万元,完成总工程进度的100%(全部转成固定资产);宝清大雁煤矿投资3,570.89万元,转固金额770.61万元(房屋、建筑物),完成总工程进度的90%;鸡西投资公司恒山煤矿投资2,668.86万元,完成总工程进度的45%。
9、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业务性质制造业,经营范围甲醇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82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0%,年末资产总额52,195.51万元,净资产42,835.5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508.59万元,营业利润-2,432.85万元,净利润-1,920.99万元;
(2)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业务性质制造业,经营范围煤焦油加氢深加工与销售,注册资本85,960.62万元,本公司持股100%,年末资产总额74,466.33万元,净资产68,576.6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186.11万元,营业利润-3,020.04万元,净利润-2,313.09万元;
(3)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煤化工开发投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注册资本104,082.00万元,本公司持股51%,2024年末资产总额345,183.70万元,净资产80,968.28万元;
(4)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热力供应,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0%,年末资产总额11,107.90万元,净资产5,096.2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945.36万元,营业利润830.11万元,净利润654.17万元;
(5)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性质采矿业,经营范围对煤炭生产、洗煤加工行业投资、金属矿石销售,注册资本13,0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0%,年末资产总额150,788.81万元,净资产37,857.24万元,2024年营业利润-5,464.94万元,净利润-4,024.75万元。
10、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格局我国焦化行业呈现出以钢铁联合焦化企业和独立焦化企业并存的格局。钢铁联合焦化企业焦化产品以焦炭为主,基本用于自身钢铁生产,不直接投向市场,焦炭生产中的副产品如煤焦油、焦炉煤气等一般直接用于发电、燃料等,不进行化产加工,不形成化工产品。独立焦化企业的焦炭产品直接销售给钢铁企业和其他冶炼企业等,焦炭产品盈利能力受上游煤炭行业及下游钢铁行业影响较大。独立焦化企业综合利用焦炭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继续深加工,发展以煤化工为核心的煤基能源、高级碳材料。
2、行业发展趋势
(1)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大型化、多样化发展深度了解煤化工产业系统的国家发展方向,讨论研究适合焦化产业链现代化煤化工技术路线,根据自身情况调整煤化工产业发展方向,满足市场需求。焦化和煤化工逐步向大型化、多样化发展。
(2)产品的多样化和高端化以往焦化企业多以生产焦炭为主要产品,其他副产品均单独销售,销售价格和收入并不理想,目前随着煤化工的技术进步已产生多种生产技术,如焦炉煤气制甲醇技术、苯加氢技术、高温煤焦油加氢制油技术、煤沥青制针状焦技术等,产品不断丰富,也逐渐产出新型清洁能源和新材料等高端产品的发展,并应用到更多其他材料无法替代的新领域。
(3)环保、节能的严格要求随着国家规定的重点行业对环境和能耗的重视和关注,煤化工企业应加快建设和完善环保和节能设施,所有特殊的能源结构要求煤化工产业大力发展的同时必须考虑保障能源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
(4)产业集中化提高煤化工产业的集中度,有利于能源的综合利用,减少公用能源消耗,污水和废气可集中治理,减少单独处理成本,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二)公司发展战略总体发展思路:公司将秉承“实业报国、裕民兴邦”发展理念,全面贯彻《黑龙江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2023—2026年)》精神,在继续深化实施“转型升级”战略的基础上,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线,深入挖掘“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这三个基本要素的升级潜力,着重从培育新质生产力的“科技
创新、人才引进、清洁低碳、装备升级、绿色发展”等要素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公司现有传统装备的更新和升级,实现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一是聚焦“原料基地”,进一步夯实公司“转型升级”坚实基础。在煤炭原料供给方面,抓紧完成马场煤矿一矿、二矿及宝清县大雁煤矿工程结尾工作和投产前审批、准备工作,努力实现2025年投产达效;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和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的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已竣工,并于2025年1月顺利通过省煤炭局的验收,成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式转为生产矿井。缓解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原料供给问题,加速推进公司产品从传统煤化工向更清洁、更环保的新型煤化工升级。石墨原料保障方面,在密林石墨矿已获得的“探转采划界批复”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阶段性成果基础上,积极协调国家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加快取得“采矿许可证”工作,力争早日启动“石墨开采和年产6万吨石墨精矿(一期工程)”等石墨原料保障项目建设,为拓宽“石墨及石墨烯产品”领域、构建“高端新型碳材料科技创新产业”体系奠定坚实的原料基础。
二是聚焦“技术攻关”,进一步增强公司“石墨新材”创新动力。在人才引进方面,坚持在保障公司石墨烯产品通过下游产业链向“龙旗、华勤、京东方”等消费电子产品供应链供应并应用于“华为、联想、康佳”等品牌终端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引导高校科研型教师和团队兼职、专职到公司工作,参与研发具体工作”进程,立足黑龙江,充分发挥“与黑龙江科技大学共同成立的产教研融合研究生工作站以及与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研究生、博士生联合培养机制”优势,培育引进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形成产学研融合模式。在技术攻关方面,着力推进石墨烯基础领域和应用领域研发工作,推进“石墨烯导热、电磁屏蔽材料及其关键应用技术”产业化,研发“定向应用的导热材料”及其关键应用技术,攻克“多元化导热材料及其关键应用、基于石墨烯为载体的电磁屏蔽材料制备及应用”等技术难题,满足商业化市场需求。通过加强科研攻关和人才梯队培养,促进“核心中试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形成石墨烯特色产业核心和引擎,多维度发展石墨及石墨烯应用产业,加速成长为黑龙江省“专精特新”标杆企业,构建高端新型碳材料科技创新产业体系。
三是聚焦“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公司“循环经济”强劲动能。以公司现有的“煤炼焦、焦造气、煤气合成甲醇、煤泥矸石发电、蒸汽冬季供暖”等一系列完整循环经济产业链为基础,紧扣现代新型煤化工技术前沿“脉搏”,以甲醇为“突破口”,以“两头并进,两尾相接”为基本原则,扎实推进“合成氨、醋酸”等技改项目进程,通过引入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等创新要素,以数字化赋能改造为重
点,推动关键工序智能化升级,实现产业链、价值链向高端延伸,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在由传统煤化工产业向现代新型煤基石油化工产业转型的同时,进一步升级现代新型煤基石油化工系列产品,改变过去依赖钢铁市场的历史,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四是聚焦“环保低碳”,进一步收获公司“绿色节能”丰硕成果。在继续做好传统煤化工向新型煤化工升级的基础上,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向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方向推进,在实施转型升级战略的同时,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推进石墨烯下游应用、氢能综合利用等绿色环保项目,多元化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充分发掘国家能源结构转型中存在的机遇,生产具有“节能、减排、降碳、安全、高效”特征的高科技产品,严格遵守环保法规政策,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融合科技进步与绿色发展,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产品全生命周期,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示范性打造更环保、更清洁、更节能的现代化工厂。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2024年以来,公司所面对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价格波动风险、行业竞争风险、安全环保风险、政策风险、转型升级风险等方面,为此公司已采取了相应措施:
1、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和加快自有煤矿建设。原料煤价格波动风险,给公司的市场策略制定和实施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给公司的成本控制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针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一方面通过及时收集行情信息,预判煤炭未来趋势,调整煤炭购进计划和产品生产计划;另一方面,加快煤矿建设,提高自有原煤占比,降低成本及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2、提高在同行业中的竞争能力。积极提高煤炭资源自给率。完善煤化工产业链条,综合利用焦炭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进行化工产品的生产,除了凭借自身规模提供一定量的副产品进行深加工外,还可以利用其他小型焦化企业无法利用的副产品来进行加工;继续加强相关技术研发,大力开展技术创新,积极申报国家专利,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改造,促进工艺装备升级,加大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3、强化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12字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依托人员定位系统、电子化特殊作业审批系统,开展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加强源头风险管控,严守安全红线,加强风险动态研判,严格落实安全风险
分析研判制度,制定防范对策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要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利用消防车、消防机器人、移动消防水炮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自动化水平;强化员工教育培训,修订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明确安全考核标准,提升教育培训成果;强化隐患检查整治,突出现场跟踪管理,强化安全责任制;准确划分风险分析单元,利用防爆数字化终端开展数字化巡检,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分级配置隐患排查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及时了解国家的煤炭、焦炭行业相关政策。在发展规划和生产中及时落实,从而顺应国家于近年不断推出针对焦炭行业的减少焦炭出口、逐步加大淘汰焦炭行业落后产能力度、鼓励产业升级等方面相关政策。
5、积极应对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技术和市场风险。公司由传统煤化工转型升级到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在技术上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转型升级过程中虽然在单项技术方面取得了诸多突破,但是大型成套设备方面和行业发展要求相比还是存在较大差距。公司积极应对产业转型升级,与国内部分院所联合进行产业升级技术攻关,但由于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存在不确定性,新产品研发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可能面临新产品市场推广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通过广泛的市场调研及产品技术发展趋势研究,收集市场需求和技术动态信息,了解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根据产品发展趋势和国内外市场需要,制定产品规划,开展产品预研,保证公司产品符合市场需要。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权益。我们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次会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25-016号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二: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以公司长远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议案21项,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审议内容 |
1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1/11 | 1、终止改造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2、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2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4/25 | 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4、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8、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0、公司会计政策变更11、公司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3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8/8 | 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4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8/22 |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
5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10/24 | 1、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2、公司2024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公司焦炉检修 |
6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12/31 | 调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 |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工作中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参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翻阅了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及募投项目相关责任人的汇报,认真审查了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日常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在处理定期报告编制、利润分配等归属内幕信息范围的事项中,均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未出现泄密及内幕交易事件,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且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八、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度,作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我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同时,独立董事也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详见附件三。该报告于2025年4月26日上网披露,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三: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忠臣)
作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杨忠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任期内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忠臣。男,汉族,生于1958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黑龙江大学企业管理本科。1978年12月至1981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68军605团入伍参军;1981年1月至1991年12月任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采区工人、段长;1991年12月至1999年3月任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采区区长;1999年3月至2001年4月任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经管理处副科长;2001年4月至2003年8月任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东矿煤质科科长;2003年8月至2007年6月任七煤集团总医院副院长;2007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七台河龙洋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七台河龙洋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级员;2018年12月退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我参加公司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2024年度,本人参与了公司所有议案的审议,并对每一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股东大会 |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 | ||
杨忠臣 | 9 | 9 | 0 | 0 | 8 | 1 | 3 |
(二)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报告期内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现场考察公司,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认真听取管理层以及项目组的汇报,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2024年12月我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和于成先生到公司现场了解第四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并实地走访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矿、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矿,七台河宝泰隆矿业责任公司五矿、七台河宝泰隆矿业责任公司宝忠煤矿、宝清县建龙大雁煤矿有限公司大雁煤矿和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恒山煤矿,进一步了解煤矿复工复产情况。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会谈、电话及其他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证券
事务办公室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和根据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关会议文件;及时汇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单独披露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现场调研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文件及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助力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忠臣2025年4月24日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成)
本人于成作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于成,男,汉族,生于1965年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盟盟员,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法学本科。2014年11月11日至今省选七台河市(第四届)律师协会会长;2015年10月至2018年7月被聘为黑龙江省政府法律专家;2015年
月至2018年
月被聘为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2016年9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被选为七台河市第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2016年12月6日当选为黑龙江省第七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2017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为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2018年7月至今被聘为黑龙江省政府法律专家;2019年8月6日至今任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1月6日至今当选为七台河市第十一届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2003年
月至今任黑龙江圣博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度,本人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我参加了公司
次董事会、
次股东大会、
次审计委员会、
次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发挥法律方面的专业所长,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不仅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广泛听取管理层的汇报,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并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股东大会 |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于成 | 9 | 9 | 0 | 0 | 8 | 1 | 1 | 3 |
(二)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报告期内我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现场考察公司,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认真听取管理层以及项目组的汇报,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并且实地参观走访了公司煤矿,与煤矿管理层座谈了解煤矿的运营情况、安全生产、煤矿复工复产情况,确保公司的治理合规,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会谈、电话及其他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证券事务办公室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和根据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关会议文件;及时汇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
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执行,认真审核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目前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努力增加现场工作时间,多方位进行实地调研,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4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于成2025年4月25日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雪莲)
2024年度,作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依托自身专业积累,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各项职权,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与义务,维护企业整体利益,注重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现就2024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雪莲:女,汉族,生于197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993年7月至1998年
月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矿务局新建煤矿会计;1998年
月至2000年
月任七台河东联会计师事务所会计;2000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七台河丰利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师;2010年4月至今至黑龙江丰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评估师,2018年
月至今任天源铭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至今任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本人认真审核议案和材料,依据专业知识独立判断,公正提出意见,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次董事会、
次年度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股东大会 |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王雪莲 | 9 | 9 | 0 | 0 | 8 | 1 | 4 |
(二)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审阅,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关注和监督,通过关注公司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与董事长、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关键人员紧密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件动态。同时,本人每年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会议,就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沟通。
报告期内,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调研,对下属单位七座煤矿进行实地参观走访,更加直观了解了上市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有助于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中,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确保了充足的现场工作时间。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现场与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我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报审计、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核查。在股东大会上,我认真审议了担保额度等多项重要议案,并提出了专业且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股东们的广泛支持。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都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使得本人能及时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通信手段,为本人提供便利顺畅的履职渠道,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公司规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履职尽责的要求,紧密聚焦公司重大事项,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审核工作。针对各项重大决策,本人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向管理层和董事会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增强决策的有效性贡献了关键力量。
在此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聘任审计机构等一系列可能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在审查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审慎客观的态度,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专业且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了决策保障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有力推动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秉持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全身心投入履职工作。为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运作与发展态势,我积极参与公司会议,通过实地调研、与管理层深度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实际情况。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我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积极建言献策,力求为公司的稳健前行贡献力量。
展望2025年,我将继续坚守忠实、勤勉、谨慎的职业操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一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深度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前瞻性的建议;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董事会独立、公正、高效运作,以严谨的态度监督公司各项事务,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在新的一年迈向更高的发展台阶。
独立董事:王雪莲2025年
月
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作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25-015号、临2025-016号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完成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25-015号、临2025-016号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四: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完成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11,921,314,828.59元(合并数据,下同),其中流动资产合计为664,583,481.49元,非流动资产合计11,256,731,347.10元;负债总计5,681,380,875.58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4,197,756,423.03元,非流动负债合计1,483,624,452.55元;所有者权益总计6,239,933,953.01元,其中股本为1,915,664,539.00元,资本公积为4,233,831,784.11元,其他综合收益为-3,826,877.81元,盈余公积为180,199,490.02元,专项储备为33,506,198.37元,未分配利润为-581,219,221.76元,少数股东权益为461,778,041.08元。
二、公司盈利情况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290,813,672.86元,营业成本1,428,579,858.71元,税金及附加30,123,600.18元,销售费用7,890,312.62元,管理费用179,779,627.69元,研发费用16,087,936.29元,财务费用132,053,392.83元,实现利润总额-669,804,580.27元,净利润-538,002,903.0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4,170,187.55元,少数股东损益-73,832,715.50元。
三、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并数 | 母公司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818,532.55 | 208,528,476.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1,121,509.87 | -247,536,993.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07,911.10 | 36,510,129.7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1,110,888.42 | -2,498,387.49 |
四、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290,813,672.86 | 3,726,599,653.04 | -65.36 | 3,772,911,608.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4,170,187.55 | -1,535,836,584.90 | - | 151,742,717.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78,036,171.63 | -1,539,399,812.20 | - | 148,746,61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818,532.55 | 807,740,464.98 | -61.27 | 12,738,134.7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778,155,911.93 | 6,190,988,771.50 | -6.67 | 7,719,480,061.29 |
总资产 | 11,921,314,828.59 | 12,402,994,140.45 | -3.88 | 13,393,469,445.59 |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80 | - | 0.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80 | - | 0.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80 | - | 0.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4 | -22.06 | - | 2.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7 | -22.11 | - | 2.03 |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4,170,187.5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117,049,034.2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1,219,221.76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不进行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15号、临2025-016号、临2025-026号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及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年。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15号、临2025-016号、临2025-019号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2,86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2025年度银行融资计划额明细表
单位:万元
贷款单位 | 贷款银行 | 贷款种类 | 综合授信金额 | 贷款金额 |
股份公司 | 建设银行七台河分行 | 倒贷 | 47,000 | 45,500 |
股份公司 | 工商银行七台河分行 | 倒贷 | 42,900 | 40,880 |
股份公司 | 工商银行七台河分行 | 银承票据 | 2,000 | 1,000 |
股份公司 | 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 | 倒贷 | 9,000 | 9,000 |
股份公司 | 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倒贷 | 4,000 | 4,000 |
股份公司 | 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 | 倒贷 | 3,000 | 3,000 |
股份公司 |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 | 倒贷 | 3,000 | 3,000 |
股份公司 | 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 | 倒贷 | 51,000 | 44,900 |
甲醇公司 | 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倒贷 | 5,000 | 3,500 |
甲醇公司 | 黑龙江勃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倒贷 | 3,960 | 3,960 |
星途(常州) | 南京银行珠江支行 | 倒贷 | 1,000 | 500 |
星途(常州) | 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 | 倒贷 | 1,000 | 500 |
合计 | - | - | 172,860 | 159,740 |
上述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拟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权属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采矿权等资产进行抵押,或者通过其他担保等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七台河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勃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南京银行珠江支行、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资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等相关事项的登记手续,董事会可按银行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和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审议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贷款总额为202,877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25-015号公告。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