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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6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新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实际参会董事8人(其中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请查询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以及本章程全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请查询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6)以及相关制度全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国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已于2025年6月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被提名人的了解和相关资料的审查,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王国超先生具备行使公司董事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将王国超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国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王国超先生简要情况见附件。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查询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附件:王国超先生简要情况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王国超,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硕士,高级物流师。

曾任连云港港务局二公司商务科业务员,连云港港务局纪委纪检监察室监察员、办公室干事,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监察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规划建设处处长,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8.06-2010.11挂职任新疆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副主任),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2015.11-2021.02兼任上合组织物流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是否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查询,王国超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三)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情况

王国超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王国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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