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连云港: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2024年8月28日,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签署了《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公司223,314,841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上港集团,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待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港口集团持股数量由729,000,735股变更为505,685,894股,持股比例由58.76%下降至40.76%。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10月23日、2025年4月2日分别披露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2025年5月29日,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对《股份转让协议》中“第四条转让价款的支付”第4.2款关于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节点进行调整,其他仍按照《股份转让协议》执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不涉及转让主体、转让价格或者转让股份数量的变更。

三、《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甲方: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协议》第4.2条现修改为:

双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款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

(1)《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已向甲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30%作为保证金,即人民币223,091,526.16元。

(2)在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扣除保证金存入账户的期间利息人民币173,628.96元,乙方应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人民币520,373,265.41元。

2、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正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除上述约定事项外,《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其他各项条款将继续有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确认后,才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