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保本型或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券商收益凭证、报价回购、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逆回购、基金、信托、债券等产品。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含)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条件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含6.50亿元)
(三)资金来源:本次购买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主要投资安全性高、保本型或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逆回购、基金、信托、债券等产品。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五)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已制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有效开展和规范运作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投资规模和策略,严控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并及时跟踪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投资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属于日常资金管理活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