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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600997证券简称:开滦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3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润公司”),均为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承德中滦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120.00万元,为唐山中润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承德中滦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212.50万元,为唐山中润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承德中滦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2025年6月24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平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滦平县支行”)签署编号为“13100120250020385”和“13100120250022369”

的《保证合同》,为承德中滦公司主合同项下期限为一年的9,000.00万元借款的51%(即4,590.00万元)和期限为一年的3,000.00万元借款的51%(即1,5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承德中滦公司的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公司”)按股比为主合同项下两笔借款合计12,000.00万元的49%(即5,88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2025年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公高保字第ZHHT250000872160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唐山中润公司最高限额20,0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授信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满足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润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润公司均未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3567366492K

成立时间:2011年01月01日

注册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主要办公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注册资本:

77,8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销售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承钢集团公司。截至2024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4,403.16万元,负债总额88,518.18万元,净资产25,884.9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04,871.36万元,净利润-21,079.44万元。截至2025年3月末,承德中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8,900.37万元,负债总额94,943.57万元,净资产23,956.80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实现46,842.96万元,净利润-2,010.97万元。

截至本担保日,承德中滦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名称: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94798415853U

成立时间:

2007年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3号路南

主要办公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3号路南

法定代表人:宁利民

注册资本:155,924.75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服务。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唐山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港兴”)。

截至2024年末,唐山中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7,186.03万元,负债总额196,685.36万元,净资产150,500.6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实现576,957.50万元,净利润-13,460.07万元。截至2025年3月末,唐山中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0,867.51万元,负

债总额159,573.67万元,净资产151,293.84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实现122,403.68万元,净利润619.57万元。截至本担保日,唐山中润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钢集团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唐山中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08%的股权,河钢股份持有其5%的股权,唐山港兴持有其

0.92%的股权。唐山中润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为农行滦平县支行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的期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5月18日9,000.00万元借款的51%(即4,590.00万元)和期间为2025年

日至2026年

日3,000.00万元借款的51%(即1,53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为民生银行唐山分行向唐山中润公司办理的期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的授信业务(具体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国内无追卖方保理-信融e、法人账户透支、开立延期国内信用证、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提供最高债权额20,000.00万元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

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该担保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润公司均未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润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润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钢集团公司持有49%的股权。双方股东按照股比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承德中滦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唐山中润公司成立时,公司引进河钢股份、唐山港兴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主要考虑可以形成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唐山中润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作为持股

94.08%的大股东,为唐山中润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唐山中润公司经营稳定,银行信用良好,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不超过17,8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该融资担保额度对承德中滦公司提供担保6,120.00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

11,73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按51%的股比为承德中滦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7,212.50万元,对方股东承钢集团公司按49%的股比为其提供担保余额16,537.50万元。

公司向唐山中润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该融资担保额度对唐山中润公司提供担保20,000.00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80,000.00万元。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50,8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已使用26,120.00万元,剩余额度324,73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75,707.0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2.2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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