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梅之南)
本人于2024年12月2日经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梅之南,男,1970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WashingtonUniversity in St.Louis访问学者,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民委领军人才、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资源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等。现为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二级教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后,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董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本人在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任职。2024年任职后,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暂未有需召开会议沟通、审议的事项。
(三)其他履职情况
2024年任职后,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新国九条”重点政策解读等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公司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后,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2024年任职后,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任职后,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与内部控制
2024年任职后,本人密切关注2024年年报审计事项及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任职后,尚未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任职后,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职后,尚未审议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根据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各人工作分工、工作难度、业绩贡献等,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在公司负责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效益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评情况按年支付。未在公司负责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监事津贴按月发放。上述情况,在本人任职后未发生变化,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以来,本人持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相关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也将持续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水平。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梅之南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