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或“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海通证券对贵绳股份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134号《关于核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720,000股,发行价5.70元/股,共募集资金460,104,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4,523,84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580,160.00元。上述资金于2013年12月10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3-34号《验资报告》。
2013年12月31日,公司(甲方)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丙方)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八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万里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等五家银行(乙方)分别签署了《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初始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八七支行2403021229200012497 105,580,160.00
开户行 账号 初始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132025729937 80,000,000.00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2194010001201100058209
100,000,000.0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万里路支行
523060200018170762331 80,000,000.0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755915942410308 80,000,000.00
2024年3月29日,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详见2024-011号《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条件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这部份资金的使用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20日前归还,详见2025-011号《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资金 工程进度年产15万吨金属制
品项目
92,607.99 44,558.0249,590.73 53.5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建设已使用募集资金22,328.53万元,其余投资使用自有资金。公司所处西部贵州遵义,受地理位置的限制,铁路是公司产品及所需原料运输的主要途径。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包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形成55万吨产能,产品及原料进出量将在100万吨以上。
公司积极与遵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已取得新区搬迁所需土地
1266.3亩。通过招投标,公司于2017年9月4日与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场地平整工程施工合同(详见公司2017-031号公告),于2017年10月26日与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补充合同(详见公司2017-039号公告)。2018年7月公司已完成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司将现有厂区金属制品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委托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迁建,委托期限至金属制品异地搬迁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详见公司2018-021号《贵绳股份关于签订委托协议的公告》。2018年5月2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2018年7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贵绳集团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遵义市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四方协议,共同合作完成整体搬迁项目。(详见公司2018-030号公告)
截至目前,代建各主体厂房、主要配套设施、办公楼建设基本完成,三分厂、四分厂、六分厂老区设备搬迁完成、新增部分设备正在调试;其他分厂部分新增设备安装调试基本完成;厂区围墙、供电工程建设完成,大门、指挥中心、检测中心、各分厂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基本完成,绿化工程基于季节因素分期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29,538.4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682,723.13元(包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事项亦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各项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控制财务风险,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海通证券对贵绳股份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贵绳股份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贵绳股份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贵绳股份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桑继春 吴超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